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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健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2-08-12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要求,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健带领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大冶市、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和新港园区9个乡镇开展检查。在全面了解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重点对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还组织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市、有关县(市、区)、乡镇和市直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会议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坚持高位推动,促进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进乡村振兴;要进一步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个方面着手,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全面发展,农业、农村、农民全面振兴,不断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人大农村委副主任委员陈新胜、刘海英、陈敦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