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时间: 2018-11-21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黄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8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左莉副主任代表黄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四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黄石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黄石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督促市“一府两院”认真解决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促进黄石和谐发展;进一步加强议决工作,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快黄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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