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关于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8年2月26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4次会议通过)
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家宏
大会主席团: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2月25日下午5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 73 件。其中:内务司法方面的7件,财政经济方面的17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旅游方面的10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34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5件。
代表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职责,围绕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新黄石,结合实际,就进一步优化招商投资环境、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关注民生,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实现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积极的作用。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议案审查委员会于2月25日议案截止后,对这些议案进了审议。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议案的审议情况,认为尚未有列入本次会议议程审议的议案;有5件议案建议主席团在本次会议闭会后分别交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调查审议,即:
1、肖绪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黄石市农业投资担保体系的议案 (第001号)》;
2、周光来等10名代表提出的《请市环保部门加大对跨地域污染源的监管和治理力度的议案(第005号)》;
3、刘子俊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的议案(第023号)》;
4、祝新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改革的议案(第028号)》;
5、刘志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力度的议案(第041号)》;
其余68件议案拟作为建议处理,连同大会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检查办理情况,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月25日上午11时。
相关新闻: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