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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黄石市农业投资担保体系》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关于《建立黄石市农业投资担保体系》

  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08年5月30日在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新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4月下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肖绪明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建立黄石市农业投资担保体系》的议案进行了调查研究。调研期间,我们在市政府召开了有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金融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市农业局、财政局、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人民银行黄石中心支行、黄石银监局和市政府财金办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对建立我市农业投资担保体系问题的意见、建议。5月16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业投资担保工作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开展农业投资担保工作,有利于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融资困难,有利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从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我市有黄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黄石市阳光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大冶市恒基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阳新县德力信担保公司、黄石市恒信担保有限公司、黄石市华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6家担保公司,6家担保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0560万元,累计担保户数450户、担保贷款890笔、担保金额98504万元。我市农业投资担保业务主要由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承担。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现有注册资本4500万元,今年通过市财政预算补充担保资本金2500万元、企业参股3000万元,资本金将扩大到10000万元。近年来,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湖北凯富纺织有限公司、黄石华耀纺织实业有限公司、阳新远东麻业有限公司等几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了贷款担保,累计担保贷款4350万元。虽然我市农业投资担保工作正在逐步开展,并在一定范围内拓宽了龙头企业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扶持了龙头企业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1、龙头企业抵押能力不足导致贷款难。在我市市级以上3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有80%的企业因无充足贷款抵押物未能获得银行贷款,难以做大做强。有的企业有品牌、有市场,但无贷款所需的足够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抵押物而不能得到银行的支持;有的企业很有发展前途,且产品大部分出口,却由于没有银行贷款而不能发展壮大。这就需要具有实力的中间担保机构为抵押能力不足的龙头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而我市现有一定实力的担保机构为数不多,无法满足龙头企业贷款担保的需要。

  2、农业投资存在较大风险造成贷款难、担保难。农业产业投入较大、收益较低,回报周期长,受自然灾害因素影响较大,是一个风险产业,加上龙头企业抵押能力弱甚至无抵押能力,一旦因企业经营状况不好甚至破产倒闭银行贷款收不回来,就形成银行金融风险,并相应地使担保机构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无论是银行还是担保机构,都不愿意冒风险为龙头企业贷款或担保。目前,商业银行对龙头企业贷款利率较高,为8—9%;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对龙头企业担保金额较小,每年只安排1000—2000万元,这说明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采取了提高利率、控制担保额度的办法来规避风险,从而造成了农业投资贷款难、担保难。

  3、担保机构资本金不足,担保范围有限。在我市现有的6家担保机构中,除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具有一定实力以外,其它几家担保公司实力不足,资本金规模不大,担保业务范围主要是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涉农担保业务基本上尚未开展,即使已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其担保对象也是以中小企业中的工业企业为主、商业企业为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只涉及了几家,如该公司服务中小企业在保贷款24000万元,而龙头企业在保贷款只有1200万元,相对中小企业在保贷款而言数额很小。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对议案的意见

  关于《建立黄石市农业投资担保体系》的议案,提出了我市农业投资担保体系的组建模式:一种模式是成立黄石市农业投资担保公司,另一种模式是依托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金融等单位负责人认为:第一,如果成立黄石市农业投资担保公司,不仅会加大行政成本,而且市财政在补充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资本金的同时,还要再增加市农业投资担保公司51%以上的注册资本金,财政难以承受,况且农业投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规模起步阶段一般只有1000—2000万元,由于其实力不够,银行按1︰5比例放大贷款很难实现;第二,依托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利用现有的担保机构及其运作模式,通过扩大政府注资、企业参股等增资扩股方式增加资本金,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担保比例可按1︰5放大(即担保机构担保资本金1元,银行担保贷款可放大5元),也可以扩展担保范围,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三,在形成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较强实力的基础上,通过提高对农业投资风险和农业投入重要性的全面认识,合理控制风险,加大担保力度,可以逐步解决龙头企业担保难、贷款难问题。鉴于以上几个方面的情况,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金融等单位负责人基本上同意第二种模式,即依托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在政府扶持下逐步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议案处理的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认为,肖绪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黄石市农业投资担保体系》的议案,体现了加大农业投入、扶持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金融等单位针对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我市实际,是可行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金融等单位关于依托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并加大农业投资担保力度的意见,建议本次会议将该议案作为重要代表建议转交市政府办理,并建议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对农业投资担保在政策上进行倾斜,逐年加大对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投入的力度,对农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担保通过贴息方式进行补贴,以调动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对龙头企业贷款担保的积极性,解决龙头企业担保难、贷款难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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