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来源: 时间: 2018-11-21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08年7月30日在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祝新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本次常委会召开之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就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情况,以及 2007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召开全体会议,对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13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4%;基金收入完成11923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81%。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75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7%;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9233万元,完成预算的125.34%。按现行财政体制算帐,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为71383万元,加上城区增值税5%及营业税20%上划收入57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272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13660万元,当年可用财力为124763万元,与支出相抵,当年结余为7219万元,较今年年初向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2007年预算结余197万元增加7022万元。结余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的主要项目为:1、增加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524万元;2、增加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6002万元;3、增加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120万元;4、减少结算上解326万元。2007年市本级结余扣除结转下年支出4372万元,当年净结余2847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7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黄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黄石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强化收入依法征管,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切实强化财政监督,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了工资、法定和重点支出需要,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在今后的预算执行中,财政预算必须进一步细化;各项税费必须及时足额入库;专项资金必须严格规范管理;政府的债务应建立严格的偿还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督;财经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审计工作报告总体上肯定了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也指出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些意见是可行的,市财政等部门应当认真加以落实。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在明确督办和整改责任部门单位的基础上,切实进行整改,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具体整改情况应在2009年1月31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对重点单位的整改,市人大财经委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综合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要将预算单位的所有资金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全面推行收支脱钩的完全部门预算管理,实行“收入全额上缴、支出定额核拨、预算内外统筹”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并根据行政和事业、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性质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预算编制办法。对城市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各项基金等专项资金计划,要实行与财政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报告、同步审议的办法,进一步接受人民代表的审查监督。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了的预算,在财政部门下达批复后,各预算单位应将预算在本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严格财政收支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确保预算收入合理、均衡入库,并做到应收尽收。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管,强化农业、教育、科技、社保、城建等重点支出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严格控制公款接待费用、车辆费用、考察学习费用和会议费等支出的增长。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预算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根据财政各项资金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制度管理。目前,应就市级预备费使用管理、市级预算超收收入使用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的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和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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