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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来源:      时间: 2018-11-21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草 案)

  (2008年7月  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徐新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副局长黄振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黄石市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徐新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继续落实《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黄石市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着力培植后续财源,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积极支持灾区重建工作,继续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全面推行预算标准化、刚性化管理,强化财政收支监管,积极化解财政债务风险,认真整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全面完成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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