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人大刊物->公报->公报6

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申请农发行环磁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贷款的决议

来源:      时间: 2018-11-21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申请农发行环磁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贷款的决议

  (2008年 11月 4日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环磁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贷款的议案》。会议认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石市分行对我市环磁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中长期贷款,是对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大力支持和促进,对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步伐,实现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的新黄石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委托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石市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万元,同意将贷款本息偿还计划列入2009年至2017年的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环磁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并制定好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明确项目建设责任,切实搞好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建设项目按期完成,实现预期治理目标;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要加快土地收储和出让的步伐,切实降低收储成本,提高土地收益,进一步增强偿还贷款的能力;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对项目论证和评估情况,市人民政府应在项目实施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对贷款资金的使用和偿还情况,应在每年初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有关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对项目的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跟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