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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把满意写在心中

来源:      时间: 2018-11-21

把满意写在心中

——湖北省阳新县人大督办代表建议案纪实
邢宏平  刘堃  王晖

2008年1月17日,历时4天的阳新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进入选举市代表和票决各项工作报告的关键程序。当工作人员把列有政府、计划、财政、人大、法院、检察院六个工作报告的表决票分发到各位代表手中后,与会代表神色庄重地认真填写,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计票结果出来,到会的297名代表首次把赞成的满票给了人大报告,在其他各项报告表决中遥遥领先,体现了广大代表对县人大一年来工作的充分肯定。
阳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虽然连续三年在票决中名列第一,但得赞成满票尚属首次。县人大的领导和干部们深知,这是全体代表和广大群众对人大工作的信任、支持和鼓励;得益于一线人大工作者对工作创新的不懈追求。回眸换届一年来的工作,确有许多亮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千方百计加强了代表建议案督办,让代表把满意写在了心中。
夯实办理基础,着力打造“精品议案”
人大代表议案的提出,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也是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直接体现。多年来,由于部分代表责任心不强、准备不充分,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案显得散而乱、小而杂,既影响了建议案的办理效果,又挫伤了提案者的积极性。为了克服这一弊端,2007年初,阳新人大未雨绸缪,针对刚刚换届后新代表多、业务知识不够熟悉的现状,在县人代会召开前即召集镇(场、区)人大主席和县直各系统代表小组长举办专题培训会,要求各代表团在建议案提出中要突出“四性”:一是全局性,每件议案必须着眼于阳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眼于经济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不能因本部门、本单位或个人的局部利益而“一叶障目”;二是准确性,议案的撰写要实事求是,案由要合理合法,案据要条理清楚,数据准确,剖析深刻,说理充分,不能道听途说或“假、大、空”;三是规范性,按格式要求填写,字迹工整,一事一议,内容完整;四是可行性,建议案提出的要求要合法合理合情,提出解决的途径要考虑承办单位的实际办理能力,不能超越本级人大的职权范围。
2007年1月中旬,阳新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隆重召开。会上收到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48件,涉及城镇建设、交通水利建设、血防推进、社会保障、环境污染、行政管理、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等各个方面,其中关于推进工业技术创新、血防整县推进两件被列为大会议案并作出决议。闭会后,阳新人大迅速组织专班进行整理:一是深入实地调查研究。阳新人大各办委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县经济局、发改局、水利局、交通局、扶贫办、财政局、劳动局等单位和有关镇场调查了解,核实有关数据,剖析深层次问题,探讨解决办法,以此充实案由案据;二是把握重点逐条筛选。请来有关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收集起来的一百多条建议案逐条讨论,分类甄别,将内容相同的进行归纳合并,将146件建议案缩减为113件;三是精心整理打印成册。阳新人大组织4人专班对所有建议案集中整理,力求案由鲜明、案据充分、逻辑严谨、用词准确、书写规范、建议合理,力争每件建议案都打造成“精品”,并尽快汇编成册。由于前期准备充分,为建议案办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强化办理责任,政府纳入“量质化考核”
2007年3月22日,阳新县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召开了代表建议案交办会,比往年提前了两个月。
县长孔凡新要求与会的县直各职能部门行政“一把手”:一是要提高认识。代表的建议来源于社会生活,来源于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来源于代表个人的实践和理性思考;它涉及县域经济的各个部门、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各承办单位来说,重视不重视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实质上是尊重不尊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接不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改不改进自身工作不足的问题,说到底是能否牢记执政为民宗旨、坚持人大制度、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原则问题。希望大家要对办理工作深刻反思,把代表建议案办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国家机关同代表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二是强化办理措施。各承办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要把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安排政策熟、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办理工作;要对建议案的案由和要求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寻求解决的办法。对一些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建议案,县政府督办室要确定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牵头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磋商,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和途径,取得一致意见后,统一答复;对意见不一致的,由分管副县长做好协调工作。各承办单位也要创新办理方式,不断完善办理机制;要与提出建议案的代表加强联系,让代表直接参与办理工作,以此加深了解,相互促进,提高办理工作效率。三要严格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都要建立健全代表建议案办理制度,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分级负责制。要严格办理程序,制定具体办理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对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办理,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对于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因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创造条件有望解决的,要分期分批解决,尽可能提高建议案的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
会上,县政府与各承办单位签订了办理工作责任状,首次把办理工作纳入了县政府对部门党政正职年度量质化考核内容。会后,各承办单位有的及时联系有关代表,详细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有的深入实际、了解实情,有针对性地进行有效办理;有的主动走访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办理。一场前所未有的代表建议案办理“攻坚战”紧锣密鼓地在全县铺开。
构建督办网络,重点议案“大员上阵”
代表建议案向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及时交办后,县人大常委会不是被动等待办理结果,而是迅速把督办工作列入了重点议事日程,把建议案的落实当作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硬指标。一是全员上阵,在人大内部构建督办网络。县人大根据各办委分线管片的职责范围,将115件建议案分解到“一办六委”,规定办理时限、办理效果,实行对口督办;二是大员上阵,在115件建议案中筛选出重点建议意见,实行分管副主任、分管副县长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相结合的联合督办制。
2007年5月,督办战鼓擂响,人大各办委开始全线出击。
荻石公路是排市镇石坑村至浮屠镇荻田村的一条通乡公路,全长9.8公里,途经7个村,因路途偏远,路况差,沿途2万多群众多年来因交通不便受困。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沿途镇、村的县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扩建和硬化荻石公路”的建议案。建议案交办后,县人大深入县交通局督办,争取了该项目的立项。但在施工过程中,因电力、电信、电视“三杆”的迁移和土地、青苗赔偿问题,交通局与县直相关部门和当地群众发生纠纷,久决不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建新得知这一情况后,带着第一小组和承办单位交通局来到公路建设现场,了解情况后,分别召开部分提案代表、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局、县广电局和当地政府负责人座谈会,针对存在问题逐条逐项磋商,当场制定解决方案,落实各自责任。通过先后十余次现场督办,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了公路“三杆”迁移和土地、青苗赔偿问题,使荻石公路建设顺利进行。
富池镇老孟公路(老渡口-孟家铺)的建设,该镇新老两届代表已提了7年,因路程长(11.3公里)、投资大(需500多万元),一直无法得到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佑明为攻克这个“老大难”,带着第二组工作人员深入实地调研,在县交通局和该镇人大的配合下,争取项目资金103万元,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55万元,争取当地政府和部门扶持资金200多万元,终于启动了老孟公路的修建工程。
通过一个月的重点督办,县人大督办成员带着承办单位深入到全县21个工程建设现场,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解决办理难题70余个,大大提高了办理工作进度和质量。
创新督办方法,“请上来”与“走下去”
2007年7月上旬,县人大代表工委向115件建议案提出的代表发出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据统计,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的有81件,占71.2%;不满意的有34件,占28.8%。针对代表反馈不满意并要求迅速解决的34件建议案,7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分管这一工作的张佑明,带着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府督办室的同志,把领衔提出的代表请上来,分别到承办大户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召开了四场对话会,让人大代表与承办单位的负责人面对面地交换意见,互相沟通,增进理解,共同探讨解决的办法。
7月22日,县水利局会议室。浮屠镇周瑞法等1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浮屠镇水利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案,被摆到了桌面。代表们认为,浮屠镇作为一个农业大镇,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防洪抗灾能力差;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配套,且年久失修;特别是北煞湖泵站、罗北口灌区和罗北口水库等主要水利工程急需进行维修加固,以提高其抗灾能力。县水利局班子成员虚心听取代表建议,经磋商,县水利局在解决北煞湖泵站维修费用2.5万元资金的基础上再追加4万元,并对罗北口灌区干渠维修决定立即向上争取立项;这一解决方案得到浮屠镇代表的由衷赞许。
7月24日,县财政局会议室。针对李灯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关爱农村基层干部,建立养老保障体系”和石小虎等代表提出的“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案,县财政局负责人认为代表们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合情合理,但由于涉及面广、保险金缴纳数额巨大和村干部任职的不稳定性,县财政暂时无力负担;加之村级经济发展不够,多为“空壳村”,解决这个问题目前还不现实;他们决定与县委组织部联系,将村级干部养老体系纳入课题调研。针对王义稳等代表提出的要求县政府依法发放公务员年度奖励工资的建议,县财政局表示将在2008年列入财政预算。由于联系沟通到位,解释说明细致,代表们予以谅解,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为了进一步全面了解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情况,2007年1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又组成六个调查小组,带着各承办单位负责人走下去,到各镇、场、区征求代表对每一条建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走访、座谈中,兴国镇上街村民子女入学费用减免问题、竹林塘至彭山村群众行路难问题、民办教师养老保险问题、猪婆湖环境污染问题、县一中运动场修建问题等等建议案再一次得到了落实。
通过把代表请上来和带着承办单位走下去面对面沟通,成效十分明显:34件代表不满意的建议意见得到了明确答复或妥善解决,除12件因条件所限、时间和资金当年无法安排外,其余22件建议案最终获得了代表的满意票。
抓好办理通报,认真组织“回头看”
2007年12月20日,县人大、县政府联合召开的“阳新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办理情况通报会暨表彰会”在行政服务中心举行。
会上,县人大对代表建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通报: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们提出的115件建议案,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县人大严格督办下,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回复率达100%;见面率达93%;办结率达71%,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满意率达89%,比上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通报中,对每一件建议案的办理过程、效果和群众满意度进行了原汁原味的反馈;5家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在会上介绍了典型经验,3家办理不力的单位在会上“亮相”,并作出了整改承诺。一些承办单位负责人与会第一次感觉额头有些发热,背心有些出汗;人大代表的掌声第一次发自内心地经久不息。
阳新县一年一度的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但正如阳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圣华在通报会上所说:这不是终结,这仅仅是一个新的起点;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将是我们工作孜孜以求的永恒目标!

 

 

通联:湖北省阳新县人大办公室   刘堃
电话:0714-3671098  7322400(办)
邮编:4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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