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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以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来源:      时间: 2018-11-21

以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这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具有十分重大的作意义,同时也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据客观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学习新知识、探索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才能创造出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方法、新途径,从而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把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一、人大工作创新是历史的必然 、实践的需要、人民的期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50 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人大工作也将面临着更多新的课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以积极的姿态,探索的精神,不断创新人大工作,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一)人大工作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一目标,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小康社会的本质内容之一,不仅丰富和完善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内容,更重要的是实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有机统一,使依法治国进程完成了一次重要的跨越。这一目标既赋予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根本性战略性的政治任务和崇高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对人大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出了更核心、更准确、具有时代性和发展性的科学要求,为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和创新人大工作的良好机遇。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适应时代性政治任务的新形势,体现新要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人大工作创新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近30 年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发展。这种进步和发展,都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结果。如直接选举的范围从乡镇人大代表扩大到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规定选民和代表可以依法提名候选人,并实行差额选举;人大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评议和执法监督,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监督法的出台,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也能提出议案等等,这些都是通过改革创新取得的,且以法律或政策的形式加以固定了。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对扩大人民民主和完善人大制度指明了新方向。可以说,没有改革创新,人大制度就不可能完善。但同时也要看到,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还没有用足用活,一些重要的职权如重大事项决定权、质询权、特定问题调查权、罢免权等监督手段还没有用好或大胆进行尝试使用。这些都给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留下了进一步创新发展的空间。
  
(三)人大工作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人大各项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紧密相连。人大工作要创新,就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各项工作的始终。只有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人大工作才能实现创新。现在,社会方方面面对人大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人大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想办法、下功夫。这是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依法创新人大工作

近几年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提高常委会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效率,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开展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思路、新方法,有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充分发挥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一)以观念创新为先导,不断拓宽工作思路。 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强,能不能创新?人大工作不外乎按照法定的职权去开展,要不要创新?人大工作涉及民主法制建设,政治性强,创新难度大,敢不敢创新?对这样几个问题,起初很多同志有不同的认识。对此,常委会从抓学习入手,在实践中提高。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向县市区人大学习、外出走访学习,注重实践总结,注意作创新典型挖掘,激发了创新活力,拓宽了工作思路。一是在工作内容上,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关注民生,精心选题。去年和今年我们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在关注民生的内容均占当年工作80%以上。2008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在征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把《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修编情况、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全市饮水水源保护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情况、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突出重点的理念。二是在工作计划上,长短衔接。在监督工作中,结合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每年有重点地选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出台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同时,还规划五年监督工作,提出任期工作目标。在代表培训上,每年组织一次大规模的代表培训,并提出三年培训完全市所有市级人大代表的目标。三是在工作调研上,超前部署,提高知情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就会议主要议题组织委员和代表进行调研,提交调研报告,掌握一手材料,提高审议质量。市三届人大换届以后,常委会又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市区人大工作进行调研,了解换届后县市区人大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进一步解决人大工作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此外,常委会还围绕全市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确保知情的领域延伸到监督的每一个方面。

(二)以方法创新为重点,注重增强监督实效。首先是创新监督形式。一是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注意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手段,注重在具体的监督环节上创新,从细节着眼,增强监督实效。如在开展工作评议中,常委会采取票决的方式确定评议单位,根据本级常委会委员投票的结果确定重点评议对象,使评议对象的确立建立在广泛民意的基础上。评议前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并向常委会报告。评议中采取分组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分组评议时让每一位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中评议时,由各组推荐的中心发言人发言,对评议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议。然后以无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评议结果,不过半数的将被列为重点整改对象。由于评议过程以民意作基础,以规范程序作保障,以事实作依据,评议者胸有成竹,被评者心服口服,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二是实行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在监督的领域上,不仅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监督,同时也加强对垂直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执法评议。常委会过去分别组织开展了对移动黄冈分公司、联通黄冈分公司、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等部门的工作开展视察评议,2008年以票决的形式确定了4个评议对象,组织开展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的评议。在监督层次上,2006年对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对部分警官进行执法评议,使监督对象覆盖更全面,做到监督无死角,效果更明显。其次是注重监督实效一是从严格程序把关上抓落实。为提高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和常委会会议报告质量。常委会会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形成的审议意见实行表决,通过后交“一府两院”执行。2008年开始,将在常委会会议上集中听取每年度人大常委会交办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会议对“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所作的报告实行票决制度,报告没过关的发回整改,在下次常委会上重新报告。这一制度实行以来,已有两个报告在常委会会议上没有通过。二是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抓落实。2007年常委会在罗田召开代表小组工作现场会,在全市提出开展“双联双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立足本职工作创佳绩、立足代表职责创优秀)活动,全市掀起了开展“双联双创”活动的热潮,代表开展小组活动开展更经常,效果更明显。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我们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列入人代会议程,市政府在人代会上向代表报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并制作展示牌对办理情况向代表作公开的展示。2008年常委会还改变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征求意见方式,由承办单位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改为由交办单位直接收集意见,这样做,不仅促使政府及其部门认真对待和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也大大激发了人大代表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是从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上抓落实。为监督和支持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从2008年开始,常委会建立财政收支在线查询监督系统,实行预算调整中争议较大项目单项表决制度。常委会还注重把宣传工作与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抓宣传来促进监督工作的落实。创办了黄冈人大信息网,《黄冈人大》杂志,使监督工作重要活动有了很好的展示平台。在日常工作中,结合监督工作实际,与市委宣传部联合行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先后开展了人大制度成立5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市直人民群众满意单位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公仆访谈等活动,使黄冈人大的监督工作为人民群众所了解和支持,并接受他们的监督。同时,还采取网上直播常委会会议的方式,实现常委会日常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适时互动,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直达常委会和被监督者,进一步促进了一些问题的解决。

(三)以制度创新为根本,着力规范工作程序。制度建设是我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和不断加强的一项工作。人大工作的法定性很强,决定了监督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工作监督方面,常委会先后出台了关于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的办法,明确了监督的对象、内容、程序和方式方法等;还出台了对“一府两院”报告实行初审制度、审议表决制度,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关于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规定等。在人事监督方面,出台了任职供职发言制度、“两院”人员任前公示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在法律监督方面,出台了对司法机关实施监督的办法,关于对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施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办法,信访接待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的完善和制订,对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和内容,完善监督手段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三、关于人大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

(一)创新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事关政治原则的问题上不能动摇、不能突破,必须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创新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这是人大工作创新最重要的条件。

(二)创新必须具备求真务实,迎难而上的勇气。创新是对现有理论和实践的适度超越,是对某种利益格局的勇敢突破,因而难免遇到传统观念和习惯的抵制和反对,这就需要创新者具有大无畏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任何创新活动都不会一帆风顺,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人大工作要创新,需要勇气和胆略,要求创新者具有百折不回的意志品质和承受压力的心理素质,要敢想、敢说、敢做、敢闯。一句话,如果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没有勇于探索真理的精神,没有与时俱进的观念,没有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就不可能有创新之举。

(三)创新必须是坚持在依法履行职权的前提下进行。宪法、法律、法规是人大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法定性、程序性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必须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进行开拓创新,通过开拓创新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行使更加到位,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四)创新必须是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继承是基础,创新是提高、是发展。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克服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如对宪法和法律已经赋予的象质询、罢免、撤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则性监督手段,能不能用、该不该用、敢不敢用、会不会用,都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和尝试,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硬约束。与此同时,还要克服为了创新面创新,片面追求形式和所谓轰动效应而创新的弊端。
   (五)创新必须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把实践作为判断是非和检验得失的标准。基层工作的成功经验都有其现实意义,对基层创新要善于发现、认真总结、归纳提升、及时推广,就能够取得积极成效。必须把规范和创新结合起来,用法律、制度来保障和巩固创新的成果。对在实践中的创新做法要上升到制度和法律的层面,使创新的成果规范运行、长期坚持。

 



 

关于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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