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区人大组织学习省实施监督法办法
6月19日,下陆区人大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
大家认为: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对我省各级人大贯彻实施监督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如何坚持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依法运用监督手段、增加监督工作的公开性等方面,需要认真探索和实践。对此,在认真组织学习监督法实施办法的同时,要对照法律规定着手对常委会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利用法制讲座、组织座谈等形式,扩大对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宣传,积极推进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贯彻实施。
下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铁、鲁仲佑、王能昌、陈阳升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