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创新理念 强化代表工作
黄石市下陆区人大常委会
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的基础。近年来,在探索不断改进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我区人大常委会坚持突出创新理念,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就我们的一些作法向到会的各县(市、区)人大领导汇报如下:
一、不断改进学习培训方式,着力提高代表的素质
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是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的有效途径。为了不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代表的综合能力,我们在坚持完善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代表学习培训的模式,提高学习效果。一是组织代表到兄弟县(市、区)视察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在全区推行了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工作。二是以各种活动为载体,组织代表学习。今年,我们在全体代表中开展了人大工作知识竞赛活动,帮助每一名代表认识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以及代表履职的程序、方法,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
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着力增强代表履职的自觉性
人大代表大多是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都担负着不同程度的责任。可以说代表是本行政区域的精英阶层,这为代表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履行代表职责的取舍上,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有些代表被人称为“会议代表”、“哑巴代表”就说明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方面的失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注重完善各种制度,努力增强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一是不断完善《下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范代表的履职行为。二是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小组活动考勤和信息反馈制度。要求每次代表小组活动的情况,各小组要及时以表格和书面材料的方式报区人大办公室及代工委,有效防止了小组活动的走过场。三是在全区推行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印制了代表履职档案表格,要求每个代表如实填写自己当年参加人大例会审议报告发言的情况、撰写提交议案、意见、建议的情况、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情况、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的情况以及联系选民、为选民办实事好事等情况,并制定了配套的考核、检查机制,极大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四是建立代表挂牌公示制度。将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以及照片等制作成联系牌在选民集中的地方或公众场所予以公示,便于选民向代表反映情况、咨询政策、请求帮助,为政府联系群众架起了桥梁。通过这些举措,代表对自身的地位、责任有了强烈的认同感,增强了履职的自觉性。对此,我区老街办东鑫社区的代表刘冬云深有感触,她说,自从公示后,选民大到环境污染、小到物业管理等方面如有意见,都要给她打电话或找她,要求她向相关部门反映,督促解决。而找她的人多了,她对自己的代表身份就记得更牢,代表的意识就愈加浓厚。
三、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活动是代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平台。为了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增强活动效果,近年来,我们不断探索代表活动的最佳方式,不断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一是在全区代表中坚持开展“113”活动,即每个代表每年向政府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为选民办一件实事,联系三个选民。要求每个代表将开展“113”活动的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同时将代表联系的选民明确对象记入档案,推动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2007年,代表共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210条,被采纳了185条,为选民办实事、好事230件,联系选民530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代表提出的建立科技工业园区的建议得到了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已组织专班开展科技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对代表提出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注重发挥本地企业和民营企业作用的建议,政府也因此建立了“政府一企业”负责人联席会,定期交流情况,通报信息。二是注重抓好小组活动,增强活动实效。为了不断解决代表小组活动“听听汇报、看看材料,互相表扬、没有效果”的现象,近年来,我们注重抓好代表小组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首先,开展活动前,我们注意选好主题,找准切入点;其次,活动中注意了解真实情况,组织代表开展认真评议,找出不足,提出建议;其三,活动后注意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如2007年我们的一个代表小组围绕企业改制问题开展活动,发现在解决改制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障等问题上,有企业主没有真正落实,代表对此提出“解决改制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的建议,引起了常委会的重视,为此常委会书面告之政府,督促解决。在接到常委会的书面督办意见后,政府派专人督促企业主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四、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着力拓宽代表参政、督政渠道
近年来,为了着力拓宽代表参政、督政渠道,发挥代表参政、督政的积极性,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取得明显效果。一是严格执行监督法,抓好调研工作。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代表对要听取的专项报告的有关情况开展调查,掌握情况,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在审议报告时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不再是泛泛而谈;二是督促“一府两院”定期向代表寄送工作报告,使代表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能及时了解;三是在组织视察、执法检查时,尽量安排对视察、执法检查的内容有所了解的代表参加,从而提高视察、执法检查活动的质量。
五、不断强化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着力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代表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是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重要体现,为了着力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我们不断强化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不断探索新的督办方式。我们在政府落实承办单位的基础上,一是采取分级督办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按轻重缓急程度分解到人大常委会、人大办公室和相关工作委员会进行督办。二是在督办过程中,坚持面对面答复制度,即将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和承办单位负责人组织到一起,双方面对面进行询问和答复。在督办代表提出的关于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的建议时,我们将代表和区教育局负责人组织到一起,由教育局负责人当面将办理代表建议而采取的学校布局调整举措答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对有些一时办不成或职责范围内办不了的事情,承办单位在当面向代表作出解释后,也得到了代表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