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点击)坚持原则推进《监督法》有效贯彻实施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坚持原则推进《监督法》有效贯彻实施
余显军
坚持党的领导,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根本保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原则。人大常委会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时,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维护同级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的始终,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安排和重要监督活动的开展,应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理解和支持。监督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尤其是在一些事关全局的敏感性问题的处理上,更要主动征求党委的意见,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在党的领导下顺利进行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强化协调沟通,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关键环节。人大监督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就要注意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监督既是制约,又是支持。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在监督工作中,必须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及时与“一府两院”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既通过监督来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又真心实意地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使“一府两院”能够正确认识监督,真心诚意接受监督,积极主动争取监督。
发挥代表作用,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重要基础。《监督法》明确要求人大监督要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为重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是《监督法》所列出的人大常委会确定议题的6个来源之一。只有充分发挥代表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人大常委会才能了解、选择和提取真正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人大的监督工作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不断拓展人大监督的广度,增强监督的力度,推动《监督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加强制度建设,是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有力保障。贯彻实施《监督法》,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真正把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要建立实施《监督法》的具体制度。《监督法》的施行需要有一个具体的实施规则。从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看,当前必须认真抓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及时废除一些不符合《监督法》规定的相关制度,抓紧制定符合《监督法》实施要求的具体制度,推动人大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地的开展。二是建立实施《监督法》的保障机制。要从提高人大常委会工作水平的高度出发,按照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抓紧建立实施《监督法》的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确保《监督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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