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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之声)进一步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

来源:      时间: 2018-11-21

进一步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

 

市人大代表  陈新玲、邓万才

 

近几年来,中央、省财政通过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共享收入,逐步提高了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并将集中的财力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下级财政进行补助。转移支付从过去的工资性转移支付为主到现在全方位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内容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2006年,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计六大类、三十九项,总金额71999万元。其中,市区17055万元、大冶市27182万元、阳新县27762万元。目前,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总体上是规范的,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由于受体制和其他各方面的影响,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转移支付需要地方给予配套,地方财政增加了较大的压力。19971998年工资调整,地方负担约50%1999年以后地方负担约20%。目前,工资性转移支付除200671日调资因素,省考虑了新增的财政供养人员外,其它的工资性转移支付基本上是按1998年财政供养人员水平测算的。近几年,国企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过去企业办学校、医院等已全部移交地方管理,增加了财政供养人员,这部分人员的工资调整全额由地方财政负担。中央及省下放的财政供养人员增资部分也由地方财政负担。此外,农村税费改革、农村合作医疗等支出均要地方配套,造成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很大。二是部分转移支付改变了地方财政分配秩序。中央财政逐步完善转移支付后,地方财政必须按照中央财政支出的安排原则编制政府预算,如教师工资、政法部门最低经费保障等,带来了其他部门工资和经费供给水平的不平衡。财政支出的性部分比重越来越大。三是中央、省转移支付增加了市级财政监管压力。随着转移支付的逐步规范,每年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市各种转移支付资金的检查,既有综合的、也有专项的,这些检查均需要地方财政部门给予配合,势必增加地方财政监管的工作量,也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针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增长以及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要在对现有的更多的转移支付政策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重点,明确专班,明确责任,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要根据转移支付的具体内容和数额以及实际使用情况,将转移支付收支缺口较大的国企改革转移支付、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工资性转移支付以及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转移支付以及激励性转移支付等,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更大的支持。

2、进一步完善市对下的转移支付制度。2002年开始,市财政根据各城区财力水平以及收入增幅,建立了一套以解决困难城区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近年来,省对我市实行激励性转移支付后,为了加强对各县市区财政收入总量以及质量完成情况的协调、鼓励各城区加大财源建设、增加财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市财政局要比照省厅对下转移支付的方法,根据城区财力供给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转移支付制度。

3、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要采取部门联动的方式,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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