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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大厅)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时间: 2018-11-21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71121日黄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

 

200711202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衍铭所作的《黄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关于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市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紧紧抓住产品质量这个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在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消费者,开展普法宣传、执法监管和打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高了全市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个报告,并针对产品质量执法中存在的全市产品质量水平发展很不平衡,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等主要问题,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以下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解决监管失控问题。在继续抓好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创建名牌工作的同时,要密切关注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监管问题。首先 ,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宣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提高企业法人的产品质量法律意识,使其守法经营,自觉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其次,要督促小企业、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完善检测手段,规范生产秩序,提高产品质量;第三,要加大对违法生产小作坊、黑窝点的打假力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添”(有毒食品添加剂)产品,坚决取缔违法小作坊、黑窝点。

2、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在前一阶段活动的基础上,加大对已发现问题的查处力度,巩固整治成果。政府应支持、引导企业建立质量信用制度,推进企业质量信用的制度化、社会化,使企业质量信用接受社会评价,并鼓励企业实行不安全食品、药品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使企业以良好的信誉赢得市场和社会的承认,获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不断加强质监技术机构建设,尽快解决质监部门技术检测设备落后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打假工作的合力,并切实改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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