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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大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执行决议情况相关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

执行决议情况相关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7112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97次主任会议通过)

 

200711202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保护南湖(磁湖)青山湖、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加强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开发建设黄坪山七峰山自然生态旅游风景区、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尽快实施市殡仪馆搬迁工程等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历届政府在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方面总体上是认真的积极的,各项决议的执行均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的决议落实措施不力、执行效果不好的问题表示严重关注。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效力,执行和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是本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各检查组提出的检查报告,同意检查报告所作的评价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着重分析了相关决议执行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切实加大执行决议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决议的执行效果。

一、关于保护“两湖”的决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保护“两湖”决议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治理和保护规划至今未制定批准; “两湖”水面积缩小,青山湖湖床上升、淤塞严重;污水处理能力较低;磁湖北岸和理工学院附近地区岸线环境整治不力;管理体制不顺等。为此建议:

1、依法制定并尽快批准实施“两湖”治理与保护规划。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两湖”保护的详细规划,并切实维护规划实施的严肃性,设置保护禁区,并护砌好湖岸线,把保护规划作为一条“高压线”,严禁填湖,严禁利用“两湖”搞投料养殖,严禁再上有碍“两湖”水质和景观、与“两湖”功能不符的项目。

2、加快进行污水治理。积极开展“两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环湖二级管网和三级管网建设联网步伐,杜绝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对“两湖”的直接污染。

3、加强“两湖”管理和保护。市政府要认真研究措施,理顺城建工作管理体制,确定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两湖”管理制度,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和“两湖”保护决议能够在“两湖”保护中全面实施。

二、关于尽快实施市殡仪馆搬迁工程的决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项决议执行时间较长,建议市政府按照实施方案,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决议顺利执行完结。同时要加强与鄂州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妥善处理好原选址征地的遗留问题。

三、关于开发建设黄坪山七峰山自然生态旅游风景区的决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开发建设黄坪山七峰山自然生态旅游风景区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当前的工作主要是打基础,重点要放在制定规划与生态保护上,坚持高起点规划,切忌搞低层次开发和建设;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连通景区道路,为下一步景区的全面开发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保护的决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的一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状况十分担忧,针对铜录山古铜矿遗址出现严重危及安全的险情、龙港革命旧址存在严重火患危险等问题,强烈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1、要抓紧做好抢救工作。要加快做好铜绿山古铜矿遗址的险情调查工作及遗址周边环境治理力度,要雷厉风行,迅速制止和依法处理乱挖滥采行为,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对遗址进行抢救修缮,确保古铜矿遗址绝对安全。阳新龙港革命旧址要进行严格管理,严禁乱搭乱建,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确保革命旧址安全。要及时做好破损文物的抢救工作,对破坏旧址文物原状的责任人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2、在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保护的同时,要及时制定文物保护和利用的规划方案,理顺体制,妥善作好开发利用,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文物的历史价值作用。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决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决议的执行情况表示满意,并针对乡镇卫生院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切实加大农村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提高在职人员的素质及医疗技术水平,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养得起的骨干人才,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吸引和留住大中专毕业生、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工作。进一步加大市、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对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持力度,从技术力量、器械设备等多方面帮助乡镇卫生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六、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议

针对我市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领导重视不够、企业及基地规模不大、产业链条不紧、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一、坚决落实农业产业化“五个一”的领导机制;把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壮大龙头企业,加强基地建设。

第二、依法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科技三项经费用于农业部分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设立优势农业板块专项资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基金,用于支持农业板块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今后农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建议抓紧研究试点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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