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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大厅)关于印发《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关于印发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按照《黄石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的审议情况,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7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现予以印发。请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12月3

 

 

 

 

 

 

 

 

 

 

 

主题词:印发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审议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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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委

呈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会主任

委员、驻会副主任委员

市发改委、市建管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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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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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45

附: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7年11月21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97次主任会议通过)

 

20071121,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体育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体育主管部门近几年来通过宣传、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建立了全民健身领导体系和组织网络,改善了一批群众体育活动设施,群众体育活动日益活跃,广大人民群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强,群众体育综合评比进入先进行列。与此同时,会议特别指出,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尤其是市体育中心的建设曾三次列入五年社会发展计划、三次作为向群众承诺的实事之一列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但该项工程建设一直久拖不决、议而不行;市财政一年列支几万元的全民健身经费与全民健身工作及群众日益高涨的健身需求也不相称,从而大大地制约了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为此,会议就我市下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各级领导要增强全民健身意识,从“以人为本”与共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宣传并身体力行地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市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规定要求, 切实做到文化体育设施与城市小区建设同时规划建设。当前特别是要将市体育中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对待,按照报经国务院批准城市规划中体育中心建设的要求,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家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的契机,科学决策、依法办事,加快体育中心的建设速度,把人民群众盼望已久的好事办好。

(二)要确保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加大投入比例,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较为有力的保障。要确保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0%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对全民健身事业捐赠、赞助,拓宽投资渠道。

(三)要大力推进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青少年的体育工作,关心他们的体质和健康,积极地多方面地创造条件抓好学校体育,通过体育锻炼活动减轻学生课业压力,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技能和习惯,为不断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增强国防后劲,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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