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农民工返乡及就业创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 农 伟
一、我市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自去年10月开始到今年2月底,全市返乡回流农民工6.19万人,占我市外出务工农民工的19.7%。目前我市回流农民工已有1.1万人参加了就业培训,重新就业1.7万人。总体看来,我市目前农民工返乡及再就业工作基本实现软着陆,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农民工返乡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返乡主要原因: 47%因企业停产或裁员而返乡;19%因企业降薪,收入水平下降而返乡;15%因家庭原因而返乡;16%因合同到期或工程结束、身患疾病等其他原因而返乡;3%回乡创业。
(二)返乡农民工主要特点:一是年龄普遍较年轻。35岁以下的占47%,36岁至45岁的占35%,46岁以上占18%。大都属于青壮年群体。二是文化程度、业务技能偏低。初中及以下学历占87%;高中学历占11%;中专技校高职及以上学历占2%。三是从事职业的技术含量低下。原从事加工制造、建筑、商贸流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占返乡总人数的76%。四是省外返乡农民工占绝大多数。省外占93%,省内为7%。五是外出务工仍是返乡农民工意向的主流。滞留人员有再继续外出务工意愿的占的90%。同时,有15%的返乡农民工有意愿立足家乡创业,有65%农民工的愿意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三)农民工返乡对经济社会的不利影响。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增大。二是农民增收的压力增大。三是社会稳定的压力增大。农民工大量返乡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我市应对农民工返乡及再就业工作的主要做法
在推进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和应对农民工大量返乡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政策落实到位,运作规范有序,取得了较好效果。
1、调查摸底,出台方案。去年10月底,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农民工回乡较往年同期增多的情况,制定出台《黄石市迎接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方案》、《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召开全市定点培训机构负责人大会,布置返乡农民工培训工作。发布农民工免费培训公告、公示定点培训机构、报名点、招收专业,组织农民工免费培训。
2、深入开展“四送”活动。在全市深入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信息、送信心”为主要内容的“四送”活动。 全市召开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10场,进场招聘企业561家,提供就业岗位4.4万个,进场求职3.5万人,招聘成功或达成意向1.7万人。
3、增加就业岗位,就近就地转移返乡农民工。全市上下先后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就近就地转移农民工。如大冶市引导和鼓励各类工业园区开辟创业基地,落实促进返乡务工农民创业的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阳新县通过项目建设消化一批富余劳动力,安排农民工就业1.4万人。
4、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出台了全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积极引导有技术、有资金、有能力的农民工回乡创业,鼓励他们创业致富。据统计,去年至今全市先后有100多名农民工返乡创业,投入建设资金2亿多元,涌现出了一批回乡创业的典型。
三、解决农民工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工失业后再就业难。企业停产或裁员,无技能,文化低,年龄大的农民工是被剔除的首要对象,如不妥善引导、安置再就业,不仅造成农民增收困难,我市经济也会相应受到冲击。
2、返乡农民工创业难。一方面,返乡农民工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想在家乡创业,但由于不了解家乡政策、市场行情,加之缺乏技术、经营理念、个人资金不足等实际问题,导致他们观望徘徊,不敢大胆创业。另一方面,近几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劳动力回乡创业,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政策并未落实到位,如农村劳动者在创业过程中不能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量整合利用不够。目前负责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机构包括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妇联、共青团等多个部门,职能交叉形成了一些权利真空,统筹安排的难度大,各种资源整合和共享机制尚未形成,造成培训资源的浪费,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培训投入基本是以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投入为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明显不足,导致三个不利局面:一是转移培训的普及率不高。上级下达的转移培训指标太少,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二是培训补助吸引力不强,尤其是对因学习技术含量高需要进行中长期培训的培训对象吸引力不强,。三是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尚未建立健全,不能及时、全面掌握全市712个行政村的农村劳动力变动情况。
四、几点建议
1、加快农民工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一是相关部门要继续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的数量、需求、意愿和流向,全程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测,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加强与输入地的劳务合作,要巩固已有的劳务基地,开辟新的劳务合作领域,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三是积极培育劳务品牌,把阳新鞋匠等劳务品牌做大做强,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加大投资力度,开发就业岗位。要把重大项目建设与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尽可能多的安排本地农民工就业。要抢抓机遇,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拓展农民工转移就业空间。
2、加强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一是加大返乡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针对大多数返乡农民工技能单一的特点,及时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帮助返乡农民工提高市场就业能力,增加技能储备。二是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转移就业率。三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和引导,帮助他们实现创业。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门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对接受培训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建立健全村级劳动保障联络员制度,县(市)财政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立,对村级劳动保障联络员每人每月给予100元补助。
3、落实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相关政策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鼓励引导掌握了一定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的农民工回乡创业,政府要在用地、工商登记、纳税就业服务等方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二是建立农民工创业激励机制。对于返乡投资创业的农民工,享受外地客商来黄投资同等的优惠政策。鼓励失地农民合伙创业,在经营场地、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帮扶。对由返乡农民工创办并安置农村劳动力达100人以上的企业,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专项扶持资金。三是农民工创业享受城镇创业人员同等待遇,将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扩大到农村创业者。四是鼓励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对吸纳农民工达100人以上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按照每安置一个农民工补贴100元的标准发放给企业。
4、发展特色农业,以产业吸纳就业。要积极引导农民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及观光农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实现就业。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鼓励规模种植和规模养殖,挖掘农业产业化安置就业的潜力,使农村劳动力利用现有的土地、产业资源实现就地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