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大厅)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09年2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通过)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动黄石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园区、建设大城市”的战略思路和“保发展、增就业、促和谐”的根本任务,认真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完成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0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5个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我市传统产业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4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办公室)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粮食产业化发展及规划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4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办公室)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应对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6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办公室)
4、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再审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6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办公室)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推动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10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办公室)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200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3个常规工作报告。
1、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含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8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0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具体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工委、办公室)
2、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8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办公室)
3、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安排在8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预算工委、办公室)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200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对4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执行情况。重点为招投标交易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招标程序、方式和组织形式是否合法合规;依法招标项目是否实施;已实施项目是否进场招标等。检查工作安排在4-5月。执法检查报告提请6月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办公室)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病险水库、工业尾矿坝除险加固情况等。检查工作安排在4-5月份,执法检查报告提请6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办公室)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执行情况。重点是教师队伍建设及待遇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8-9月,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0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教科文卫民宗侨委、办公室)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重点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节约用地、推进城市化、推动新农村建设等内容开展。检查工作安排在8-9月份。执法检查报告提请10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办公室)
此外,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以节能减排、“两湖”保护为重点,抓好“五小”企业整治、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跟踪监督。(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城环委)
四、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常委会如下审议意见进行督办:
1、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08年3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教科文卫民宗侨委
2、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08年7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财经委
3、关于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08年8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
4、关于我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08年9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教科文卫民宗侨委
5、关于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08年10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教科文卫民宗侨委
6、关于黄石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2008年11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内司委
7、关于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08年12号)。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农村委
8、对2009年形成的审议意见,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进行督办落实。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此外,常委会要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对列入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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