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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各位代表: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519日召开,现将常委会会议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阅。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

2010711

 

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情况的通报

 

2010519,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有十二项议程。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兴龙主持了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莉、应楚洲、陈家宏、邱善希,秘书长夏祖乔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朱中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武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市人大代表王友兴、邢宏平、刘峰杰、余岭琳、柯友国、曹咏红列席会议。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申请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委托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申请农业银行中长期贷款的决议》。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议案》,作出了《关于黄石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与发展规划的决议》。

三、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06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监所检察工作,认真履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责,确保监所安全和稳定;监督监管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创建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执行的“黄石模式”;探索建立防止“监外五种人”脱管漏管的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监所检察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会议指出,我市监所检察工作还存在着监所检察干警人员较少、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够平衡等困难和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1、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充实、调整监所检察力量,适当增加监所检察人员,同时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优势,组织相关处室有机的参与监所检察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以提高监所检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要加快派驻黄石监狱、市看守所检察室的建设,早日建成达标(级)派驻检察室。2、进一步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力度。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和专项检察活动,依法打击在押人员特别是“牢头狱霸”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监管事故发生,维护监所秩序和安全。要注意纠正执法违法、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等影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问题,要强化办案意识,依法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继续坚持和完善刑罚变更执行的检察监督,强化刑罚执行环节包括“监外五种人”的检察监督,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督促公安、司法部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关经费,维护在押、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3、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要认真落实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的相关文件,加强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协调配合,实现监所监控系统与派驻检察室监控设备联网,尚未实现的,要作出规划和部署,创造条件加快硬件建设;已实现联网的,要保证派驻检察室对监管活动实现同步动态监督。同时,要加快实现与公安、司法机关信息共享,共同促进监管工作。

四、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证了全市各民族团结及宗教界的和谐稳定,为全市的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指出,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还存在基层组织领导认识不够、乱建寺观教堂和滥塑露天佛像等非法宗教活动治理难、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难、执法主体建设滞后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1、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宗教无小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专题汇报,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要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克服对民族宗教工作认识上的一些误区;通过对各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通过对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培训,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发展教育和卫生事业,普及科学文化知识,通过各种途径把人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引到正确方面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2、关注民族工作,切实为少数民族同胞办好事、办实事。要依托社区、民政建立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处理化解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继续落实好各项民族政策,积极为少数民族同胞服务,为他们就业、从事个体经商或兴办企业创造有利条件。要切实为少数民族同胞解决实际问题,解决马鞍山回民公墓管理混乱问题,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3、协调一致,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各级宗教工作网络和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统管、民族宗教部门主管、社会各界广泛参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宗教、城建、土地、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乱建寺庙的监管和审批工作。各级民宗部门要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登记、检查和治理,积极指导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内部团结和制度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宗教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要重视和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把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手中。4、理顺体制,明确宗教管理的执法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县级民宗部门执法主体的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鄂办发〔20092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提出的“宗教部门应纳入政府序列”的要求,明确并落实县(市)区民宗局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政策熟悉、作风扎实、品格良好的干部队伍。5、增强经费保障,促进宗教与旅游景区建设的有机结合。各级政府要重视宗教文化的旅游资源,加强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将规范寺庙建设与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搞好规划,打造我市的佛教文化品牌。

五、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农业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市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我市出台相关扶持畜牧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招商引资,狠抓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良种、防疫、服务、信息、质量体系,积极推进畜牧科技进步,推进我市畜牧产业逐步实现了从散户放养向规模养殖的转变,从分散经营向产业化经营的转变,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变;畜牧业现已成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进入了一个生产不断发展、质量大幅提高、科技含量不断提升的新阶段。

会议指出,我市畜牧产业发展还存在产业链急需抓紧建设与延伸,抗风险能力亟待提高与增强,环境污染比较突出等问题。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1、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投入,采取以奖代补等措施,建立畜牧产业发展基金,鼓励畜牧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和采冶废弃地等发展畜牧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用水、用地、用电等方面予以支持。三是要积极探索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与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以广大农户参与为依托,以政府财政税收政策为支持的畜禽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畜牧业保险,探索建立适合不同畜牧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制度,尽快扩大对肉鸡、肉鸭、生猪等政策性险种,政府要安排一定资金建立畜禽保险基金。2、进一步提升畜牧产业化水平。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形成各具特色的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力争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目前的30%上升到50%以上。进一步抓好畜牧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知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落户黄石,实现标准化、工厂化、规模化养殖。帮助企业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搞科技开发合作,开展畜禽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着重研究解决龙头加工企业原料供给不足的难题,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行“四送一收”服务模式,发展订单生产。建立健全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养殖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农户按照科学标准与合同安排生产,规避市场风险。3、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畜牧业污染问题,做好畜牧业科学布局,改变人畜混居、场址布局不科学、饲养环境恶劣的局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治理与监管力度。现有规模养殖场必须建立沼气池或配套粪便污水处理设备,推行粪污无害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新建养殖小区、养殖场,在场址选择、场区布置设计、防疫条件、人员配置等方面严格审核,要求企业建立完善治污设施,积极引进污染处理新技术。

六、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2010527日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七、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夏祖乔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夏祖乔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九、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夏祖乔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通过。

十、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夏祖乔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十一、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贾少华关于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十二、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鸣在闭会前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本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希望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决议要求和各位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好落实。他就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讲了四点意见。第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8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了10多项批准实行贷款融资的决议。现在,这些贷款资金已经或正在逐步到位,如何管理和使用好这些资金成为目前首当其冲的问题。希望市人大财经委、纪检监察、审计和城投等部门加强跟踪检查,保证这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经济效益。去年,我市成功获批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城市”,这次会议批准了我市国家科技示范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按照规划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打造百亿元畜牧产业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加强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好畜牧业污染问题。第二,要高度重视监所检察和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全市检察机关要从保障和维护人权的高度,强化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监督手段,严肃查处执法违法等行为,严厉打击“牢头狱霸”,维护监所秩序和安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健全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管理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登记、检查和治理,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好各项宗教事务。第三,要讲政治、讲民主、讲纪律,圆满完成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选举任务。即将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在迎接建市60周年、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筹备处和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会议的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第四,要全力抓好“双迎”活动,努力把中国·黄石首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办成一次高水平的盛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克服困难,抓好落实,高标准、高水平完成好各项任务。全市上下要全员参与,全力以赴,真正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办成“一流的盛会、人民的节日”,充分展示黄石“中国矿冶文化名城”的新形象,努力提高黄石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本次会议的详细内容,请阅读《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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