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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 2018-11-21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将全市法院2010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阅。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管理为抓手,积极开展“管理年”主题活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2010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873件,审结4647件,结案率为67.6%。与去年同期相比,新收案件数上升40.8%,结案数上升55.2%,结案率上升14.6%。其中,市中院收案1215件,结案949件,结案率78.1%

一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和预防犯罪。全市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贯彻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原则,依法惩处犯罪。特别是在打击毒品犯罪上取得明显成效,依法审理了叶新海、张松等制造、贩卖毒品案件。对故意杀人犯李发春执行了死刑。1-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81951人,审结489784人,结案率为84.2%。市中院共受理各类二审刑事案件145件,审结132件,结案率91%。全市法院一审刑事案件生效判决384661人,其中给予刑事处罚656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含五年)直至死刑75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82人,判处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81人,判处缓刑118人,办理减刑案件9494人、假释案件33人。同时,进一步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今年4月,市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在大冶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对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作了总结,开始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推广,目前全市部分基层法院已开始运行。

二是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化解矛盾纠纷。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075件,审结2811件,审结率69%,受理二审民事案件421件,审结309件,审结率73.4%。在认真做好日常审判工作的同时,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建立协调解决纠纷机制。5月,市中院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了《专利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议书,并召开“专利维权专题研讨会”,探索建立专利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市专利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工作联系,促进对我市专利权人的司法救济与行政救济的有效对接,实现对我市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保护。为从源头上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数量多、周期长、调解难的问题,市中院与黄石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保险诉讼案件工作座谈会,通过加强双方沟通和配合,共同促进涉险案件的妥善协调处理。推进民事案件速裁。大冶市法院简易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自去年7月开始实施,负责民事案件速裁工作的大冶法院立案二庭半年内调解率达93.6%,无一上诉,案件最快一天结案,平均结案时间8.5天,被群众誉为法院的“110”,得到了“四大家”和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3月全市法院在大冶市法院召开民事速裁工作座谈会,对大冶法院速裁经验进行总结,并在全市法院推广,各法院已在4月底向中院上报了关于民事速裁机制的实施方案,5月底市中院再次召开会议对各法院该项工作进展进行督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法院上半年速裁工作具体情况及经验。

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坚持既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又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共审理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96件,审结61件,审结率63.5%。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在上半年受理的20余件行政案件中,市中院行政庭提出司法建议3条,均被有关行政机关采纳,受到行政机关的一致好评。依法审理好各类国家赔偿案件。

四是加强改进执行工作,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从执行案件管理、执行措施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债权人实现债权。为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通过向社会公布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对抗拒或阻碍执行的行为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从社会舆论和司法制裁两方面“双管齐下”,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1-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79件,执结697件,执结率50.5%,执结标的额27408.93万元。市中院执行案件48件,执结24件,执结率50%,和解结案10件,执行和解率为41.7%,执结标的额16397.73万元。

(二)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2010年以来,市中院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以“管理年”为抓手,突出五个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完善相关审判管理制度。市中院结合本院实际,先后修订或制定了《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试行)》、《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奖惩办法》、《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备案校核规定》、《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上诉案件质量瑕疵登记通报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使审判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二是加强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在制订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市中院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立案、审理、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协调,由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网络监控和人工提示相结合的方法,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流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严格规范案件审限变更程序和手续办理,杜绝超审限案件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审判提速,今年市中院各业务庭室,普遍实行了庭内小流程管理,结合本部门人员状况和案件类型,制定了比本院规定更为严格的审判小流程,严格控制案件审限超期,进一步强化审限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案件审限督促检查和提前预警,以确保审判效率。

三是提升法律文书质量。市中院于今年1月制定了《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备案校核规定》,规定各业务部门制作的法律文书在送达前必须报送审判管理办公室备案校核。截至6月底止,审判管理办公室已经备案校核法律文书302份,审判管理办公室已对其中的128份法律文书提出了整改意见,相关业务部门也已及时进行了整改,避免了瑕疵法律文书的印发。今年5月,市中院还特邀省高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张忠斌讲课,对全市法院法官进行刑事裁判文书写作专题培训。

四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了庭室自查和审判管理办公室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评查机制。业务部门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先行自查,再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评查确定案件评定等级,并及时指出送评案件存在的瑕疵,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整改。截至621日止,全院各业务部门共审结各类案件949件,送评752件,审判管理办公室已对送评案件进行了认真评查。建立对省高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二评二报一断”的评查机制。即由承办人自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向审委会汇报;再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合议评查,并将合议情况向审委会汇报;最后由审委会作出案件质量合格与否的判断。加强案件质量奖惩力度,并对连续两年不合格案件数排列前三名的个人实行诫勉谈话。

五是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监督与管理。今年以来,市中院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人民法院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加大对基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的监督力度。截止5月底,市中院已对基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上诉案件移送情况进行2次通报,对各基层人民法院上诉案件移送情况进行了归类分析,重申各类上诉案件的法定移送期限,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并将上诉案件法定期限内移送率纳入了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绩效综合考核之中。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的监督力度。市中院各业务部门对基层人民法院上诉案件程序上、实体上及审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于每月3日前汇总后报送审判管理办公室,再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汇总分析,并采取一定的方式向基层人民法院通报,让每名法官都“谨小慎微”,进一步提高了干警严肃司法的自觉性。

(三)强化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完善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一是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大力推行诉讼调解,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3月,全省部分法院民事再审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黄石召开,市中院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今年上半年,全市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若干意见》,不断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了改变诉讼调解与法院以外的非诉讼调解联系不够紧密的现状,进一步有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冶法院经过大量调研,在大冶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出台了《大冶市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大冶市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和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法院副院长为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了大冶市调解组织名册和调解员名册,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员调解纠纷。在该市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多方参与、法院推动的大调解格局。

二是提高服务意识,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去年市中院投资160多万元,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按照“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将立案审查、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诉讼解答释疑等集中办理,为群众诉讼、解决纠纷提供了平台。为增强咨询说服力,今年市中院还积极邀请高校专家学者、大学生和律师定期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解决诉访困难。目前,除大冶法院、黄石港法院外,其余各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按照市中院的要求,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做到名称、职能、服务方式三个统一,均推行一站式服务,围绕“立足司法为民,实现司法为民”的宗旨,专司诉讼服务工作,进一步延伸司法功能,一切为了当事人,一切方便当事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以来,效果良好,多次受到了省院和市委、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5月,最高法院检查组来我院检查,充分肯定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成绩。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今年市中院建立了信访交办案件档案制度,对党委、人大、政法委、上级法院等交办的信访案件,采取一案一档的方式,分类归档,认真办理。加大信访积案处理力度。为给黄石“双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3月市中院就由一把手带队,深入基层逐一对各法院的涉诉信访和执行积案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要求全市各法院认真排查涉诉信访积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一件案件,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月一汇报,一抓到底,逐案处理,逐案消化,确保在今年6月底以前全部结案息诉。并针对调研排查出的38件信访积案,逐案研究制订了解决方案。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开展之后,根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再次完善清积方案,对积案情况进行了再次摸底,对各法院清积工作进行月通报。

四是方便群众诉讼,完善服务措施设施。坚持巡回审理。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市中院坚持对偏远地区的民事二审案件进行巡回审理,下乡就地调查、就地调解、就地审理,2010年上半年巡回办案70余件次。加强法律服务。全市法院主动组织法官进社区、下乡村、到学校,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今年4月,市中院积极参与黄石市2010年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组织7名法官在文化宫进行普法宣传,为30余名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资料170余份。上半年市中院联合黄石广播电台制作《法苑同期声》节目23期,及时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和释疑,适时报道法院的工作动态,延伸法院的司法服务。市中院还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留言板的处理工作,做到有问必答,通过网站为个案提供法律服务。

(四)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将建设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不断推进审判事业发展

一是以学习活动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道德建设。今年以来,市中院先后组织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训、“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培养法官“三个至上”理念、司法为民理念和服务大局理念,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是以业务培训为载体,加强司法实务能力建设。市中院建立完善了外请专家讲、内让法官教和法官走出法院学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模式。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组织了4期培训,先后邀请武汉大学教授徐亚文、省院研究室副主任陈旗等专家教授来院授课,组织22人次参加国家法官学院进修、24人次参加省法官学院进修。同时积极鼓励法官参加各类学历教育,鼓励法官开展应用法学研究,组织35篇学术论文参加省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论文讨论会,并申报一项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

三是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市中院注重培育和弘扬法院文化精神,强化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修养,陶冶法官情操,塑造司法魅力,促进司法公正,用先进的文化塑造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形象,用先进的法院文化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在建设法官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法院荣誉室的基础上,下大力气营造司法文化氛围,通过悬挂司法格言警句,打造“司法文化墙”,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了干警生活,展现了法院干警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四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载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黄石中院积极开展“五个严禁”、“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清理及“作风建设年”、“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活动。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度、院党组对新提拔的中层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内部廉政监察员制度,并积极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法院民主监督员。同时狠抓查处,将反腐倡廉工作与法院的工作特性结合,在对省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时,一旦发现违法违纪情况,立即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1、案件存在质量不高、效率不快的问题,涉诉信访、执行难未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老问题消化不够,阶段性息访和不息访的比例仍较高。执行虽从形式上解决了积案,但从实际上执行到位率仍然不高,执行难未从根本上解决。2、在从方便当事人、服务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不够,能动司法意识不够强。3、在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对工作应付、对付、对当事人冷漠、蛮横的情况;法官政治业务素质、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极少数法院工作人员律己不严,人民群众还有反映。4、管理水平还较低。主要处于人工和原始状态,运用信息化技术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安排

下半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继续坚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开展“管理年”主题活动,确保司法公正和高效,为我市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障。

一是公正高效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全省法院绩效考核再创佳绩。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改制纠纷、合同纠纷、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房地产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及时调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行政诉讼和解机制,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理解与信任。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兑现率,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是全力化解涉诉涉法信访,确保案结事了。全市法院要以清理信访积案为契机,加大信访积案处理力度。在全市各法院认真排查涉诉信访积案、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一件案件,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逐案处理,逐案消化,并对重点案件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加强源头治理,探索涉诉信访风险评估体系,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

三是努力提高审判管理水平,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作用,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运用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化技术等方式,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审判监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差错责任追究制和案件终身负责制。健全完善案件质量奖惩办法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所有已建立的制度和办法严格抓落实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公正权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协调联动机制、劳动争议案件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刑事自诉案件、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解模式。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

五是不断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确保队伍战斗力。全市法院要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以构建全市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努力实现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重点要在全市法院建立司法巡查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并在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法院实际出台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党务公开,研究制定落实党务公开的具体措施

六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法院整体水平提高。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争取各地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解决基层法院存在的案多人少、干警职级待遇偏低、法官断层、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等问题。加大审判工作保障力度,不断提高法院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研究制定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对目前全市法院经费保障体系进行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经费保障解决方案供领导参考。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研究制定落实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 

年七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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