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关于我市团城山地区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早晚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的议案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市人大代表程建庆 等 12人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流车流物流日益增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3.2万辆,驾驶人保有量38.1万人,并且仍以每年8%和12%的比例高速递增,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连接城区和团城山的杭州东路交通压力剧增。据统计,杭州东路早高峰上午7时至8时30分,车流量达到3500台;晚高峰下午17时至18时30分,车流量达到5000台。通过黄石商场、中心医院路口的车辆在早晚高峰时段达到6000至8000台,车辆通行缓慢,如遇重大活动或交通事故,极易出现交通拥堵。
我市杭州东路是连接团城山和中心城区的一条双向四车道的主干道,目前早晚高峰期间交通通行量已经超负荷。据了解,我省武汉市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已经在研究实施错时上下班机制。因此,建议市政府出台关于“我市团城山地区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早晚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的文件通知,要求团城山地区所有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制度,即:早上上班时间由原来8时调整为8时30分钟,下午上班时间由原来14时30调整为14时,下午下班时间由原来17时30调整为17时。通过实行错时错峰上下班制度,实现车辆错时出行、错峰通行,减轻杭州东路及中心城区交通压力,达到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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