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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关于将广州路等城区主干道纳入市市政设施管理范围的建议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市人大代表 曹建国 

  随着20134月份团城山社会事务的划归,下陆区已经成为全市名符其实的中心城区。团城山区域作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承接了大量的各级检查、考评以及省、市各类会议召开的整治任务,移交后下陆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巨大的整治资金就目前下陆的区级财政也无法提供财力保障。根据我市现行财政分配体制,团城山地区的城建税及配套费由开发区征收并全留,同时下陆城市建设配套费全部由市级收支,区级未留成,我区背负着巨大的财政压力。如:2014年市拨团城山区域市政维护费6万元,仅团城山区域每年各类井盖破损更换或维修费用、地下管网疏通、人行道维护等市政维护都无法保证,给全区市政维护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根据全市城市道路管理权限的模式,黄石港区、西塞山区范围内的城市主次干道均列入了市管道路,两个城区仅仅负责道路的路面清扫保洁和市容执法工作,其它市政设施建设、绿化建设、管网建设等工作均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存在着工作任务、资金投入、考核排名等方面不平等、不平衡的矛盾。鉴于此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由市政府牵头协调,根据“主干道市管负责、次干道城区负责”的原则,按照黄石港区、西塞山区的城市道路管理模式,建议将下陆区的下陆大道(下陆水厂——106国道)、发展大道(磁湖路——大冶交界处)、苏州路(桂林南路——磁湖路)、广州路(桂林南路——磁湖路)以及杭州东西路(澄月岛丁字路口——磁湖路)、桂林南北路(李家坊桥口——磁湖路)等主干道一并纳入市管市政设施管养职能调整。 

  二、建议将列入市级管理的道路维护及改造、市政设施维修、地下管网维护、绿化养护等工作一并划归市级管理范围,由下陆区负责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市容市貌保障工作,使下陆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更加精细、更具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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