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关于在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建议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市人大代表 刘同煜
根据黄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安排,各城区都至少建立了一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园体现普惠性,以收费低,教育环境好受到家长们的青睐。但目前所有公办园,政府只承担了建设项目的资金,缺乏保障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教职工工资、安全和培训等所需资金。以铁山区为例,公办幼儿园除园长和2个管理人员是小学转岗,教师和保育员都是外招聘人员,流动性大,给幼儿园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建议:市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学前生均公用经费,并做到逐年提高。对达标的民办幼儿园也可申领,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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