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人大直通车->代表建议平台->代表议案建议

(022)关于将城区小餐饮经营者相对集中经营的建议

来源:      时间: 2018-11-21

   市人大代表  张卫平 

  我市小餐饮点多、面广、量大,广泛分布于各城区,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市各城区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大力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先天不足”,我市小餐饮仍然大量存在经营场所狭小、设施设备简陋、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一些夜市早点经营场所甚至连最基本的固定建筑房屋都没有。而且,小餐饮无序发展所带来的乱搭乱建、阻碍交通、噪声油烟扰民等现象,既严重破坏城市整体形象,也成为市民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同时也是餐饮服务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一是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无证照餐饮、露空加工制作食品及露空设置就餐场所的公共危害性宣传力度,倡导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推荐评选一批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小餐饮企业,将无证经营、经营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餐饮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在媒体曝光。 

  (二)逐步规范,改善小餐饮的经营环境条件。本着方便群众生活和便于经营管理的要求,在有条件的街道或区域统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小餐饮、小食品摊点集中经营场所,在这些场所中重点解决好供水、供电、污水排放、垃圾处理、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保证食品安全。建议市政府将此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以推进,并要求各城区在2015年底前在本辖区范围内创建不少于5个小餐饮示范街,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验收考评。 

  (三)分类管理,规范和提高小餐饮经营的水平。一是通过提高餐饮业准入门槛,积极疏导督促符合条件的小餐饮企业入室经营,对不符合要求或不积极进行整改的小餐饮企业依法予以取缔。二是积极开展餐饮示范店、示范带、示范示范街创建活动,形成典型引领作用,从而带动整个小餐饮市场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相关图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