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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 2025-05-14

                     ——2017年1月8日在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晓梅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黄石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履职尽责取得新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黄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较好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工作有序推进。适应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新形势,积极做好承接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立法机构、制度、能力建设,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实现了地方立法工作的良好开局。

  ——监督工作扎实有效。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开展监督。五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5个,开展执法检查16次,组织视察调研260多次,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执法检查48批次。

  ——重大事项决定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五年共作出涉及生态建设、法治建设、城市规划、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决议、决定37项。

  ——人事任免工作严肃规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五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1人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改革创新成效明显。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人大依法履职的新途径,在依法行使职权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新办法。创新监督方式,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政府重要工作和民生热点问题的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五年共组织专题询问3次,开展专项工作评议6次。着力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建议办理等三大改革,建立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三方评估办法、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新作为开创了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具体来说,主要抓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市委战略部署依法履职,着力推动党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

  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市委决策落地生效。

  坚持生态优先,切实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整治水土流失恢复生态、重点企业“三废”排放、“五小”企业关闭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支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五水共治”,加大对重点湖泊治理、水源保护、农村污水防治的监督检查力度,支持市政府完成了下陆、铁山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实施磁湖、青山湖综合治理工程。对环保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专题视察,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听取和审议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督办大众山、黄荆山生态保护等代表建议,推进我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五边三化”专项视察,听取城区公共绿地建设和保护情况的报告,加强“八园六带”重点项目的督办检查,助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以保护“碧水”、守护“青山”、呵护“蓝天”为主题,连续五年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促使一批环保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坚持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市委作出建设大冶湖生态新区的决定后,常委会迅速成立调研组深入大王镇、太子镇和金海开发区开展专题调研,向市委提交了《“两镇一区”托管后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调研报告;加强“三园三馆三中心”等重点项目规划及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推进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中贡献了人大智慧、彰显了人大作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大冶湖生态新区规划布局、融资办法、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旅游开发、机制创新等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积极探讨新区发展对策,并举办“筑梦大冶湖”论坛,集中交流调研成果,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连续五年对大冶湖保护工作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决议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污水直排、筑堤围湖、围栏养殖等问题。

  坚持规划先导,高度关注城乡发展规划。先后听取和审议黄石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大冶湖生态新区规划编制、乡镇规划编制实施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优化城市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突出生态环保等审议意见,支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抓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其他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先后6次到大冶、阳新就乡镇规划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全市各乡镇和中心村重新编制和完善发展规划。为维护城区基本生态安全,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题调研,组织专家座谈和实地察看,推动市政府编制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为我市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强监督,着力促进黄石转型发展

  常委会聚焦发展第一要务,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运行、计划预算执行、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的监督,力促我市转型发展。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先后听取和审议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深入开展企业融资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发展现代物流业等专题调研;组织代表对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进行视察,提出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审议意见,支持市政府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特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议案,作出相关决定,支持市政府做强做大特色产业。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的报告,支持市政府制定专项规划,推动振兴“黄石制造”。

  推进经济平稳增长。主动顺应新常态,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坚持每年定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工作的报告,帮助市政府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全市经济竞进提质、升级增效。配合全市“春雷行动”,开展行政效能专题调研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作出积极努力。深入开展工业经济运行专题调研,实地了解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提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建议,支持市政府创新发展理念、推进“双创”工作、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先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重大项目融资报告和议案18件,作出相关决议,支持市政府解决发展资金短缺困难。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深入各县(市)区和企业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提出创新驱动、绿色转型、保障民生等建议,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了有益参考。

  推进预决算审查创新。严格执行预算法,依法履行预决算审查监督职责。组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采取“委员+专家”的模式,对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进行集中审查,切实提高预决算审查监督效能。近两年来,通过对市级预决算进行对比分析,共查出各类问题17类41个,提出改进意见建议10余条。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确保了财政收支平衡。高度关注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推动市政府建立债务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大额专项代编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推进“三农”工作发展。高度关注农村经济发展,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现代农业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10多个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支持市政府做好“四化同步”规划,建立特色农业发展长效投入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围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产品基地建设、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组织开展系列专题调研和视察,促进涉农问题的解决。听取和审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成员多次前往联系镇和蹲点村指导精准扶贫工作,支持政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气象服务“三农”、金融支农惠农、农村旅游发展等专题调研,支持市政府加大县乡公路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整治力度,保障农村经济发展。

   三、围绕改善民生福祉担当尽责,着力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

  常委会不忘初心,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支持和督促市政府保障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监督检查,支持和推动市政府切实解决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城乡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关注教育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投入、科学配置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发展。重视城乡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改革专题调研,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好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公共文化事业监督,听取和审议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大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五年来,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市新群艺馆、大冶市文化馆、阳新县和铁山区文化馆、图书馆等相继建成。支持市政府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需求。全市已经建成熊家境、父子山等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有效缓解了群众健身场地不足的矛盾。

  高度关注民生保障。听取和审议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粮食流通管理、创建卫生城市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创卫工作专题询问;开展棚户区改造、关注留守儿童、“救急难”、劳动者权益保护、城区交通治理、“村村通客车”工程、乡镇卫生院发展等系列调研和视察活动;提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强化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健全社会救助机制、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便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等意见,全力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实施创业就业、扶贫解困、百姓安居等民生工程建设,在督促解决突出问题中推动民生持续改善。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听取和审议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有关部门坚持不懈地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店、小摊贩等专项整治,确保我市食品安全。连续五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深入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和农业标准化生产。针对群众反映的“就学难”、“入园难”和校车安全管理等问题,扎实开展督办检查,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完善校车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关注群众禁鞭意愿,审议通过《黄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有力地推动禁鞭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常委会领导接访和重点信访事项督办制度。五年来,先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00余件(次),对部分重大信访事项进行跟踪督办,促使一批信访积案得到有效解决,有力促进社会和谐。

   四、围绕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制,着力推进法治黄石建设

  常委会积极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实施监督,大力推进法治黄石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创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根据立法法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2016年1月1日起,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保证地方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增设了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加强立法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16年4月13日正式公布实施;科学制订立法计划,选定《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和《黄石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作为2016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推动立法计划的实施,认真做好立法调研、论证评估和统一审议工作,着力提升立法质量。《黄石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省新获得立法权的市州人大常委会首部获批的实体性法规,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第一届中国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高峰论坛与会专家的好评。《黄石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正式公布实施。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先后对民政、环保、交通运输、水利水产、卫生计生等政府专项工作进行了评议;以增强法治理念、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开展系列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对我市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听取和审议“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先后对社会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档案法、湖北省社会治安综治条例等1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稳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先后对4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和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执法规范化、控告申诉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司法机关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专题调研,督促市检察院制定《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2次案件评查工作,纠正了94处案件质量问题。督促审判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落实司法便民举措。

   五、围绕发挥代表作用优化服务,着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努力提高服务代表工作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坚持本地培训为主、外出学习为辅,组织市本级代表集中培训2次,分批组织代表赴全国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学习,受训代表达到830人次。畅通代表知政渠道,定期向代表通报情况、寄送学习资料和刊物。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印制代表履职手册,详实记录代表参加活动、依法履职情况,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建立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本届市人大代表已述职95%。在各类媒体开辟专栏,深入宣传代表履职风采,全面激发代表履职激情,营造了尊重、支持、服务代表的浓厚氛围。

   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先后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进万家”、“统一见面日”、“人大代表基层行”等系列主题活动,创建“人大代表之家”103家,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小组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推荐部分代表担任行风、廉政监督员,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建立领衔督办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坚持每人每年重点督办3件以上代表建议。创新办理效果评价方式,对办理工作和结果进行“背靠背”测评,2016年出台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第三方评估办法》,首次通过第三方专家评估,向承办单位传导压力和动力,促进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推动市政府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预算,市政府已在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中列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组织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本届共评选优秀代表建议20件。

   抓好代表换届选举。2016年是我市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周密安排换届选举时间和工作步骤,协助市委加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和新一届市人大代表选举规范有序。依法选出市级人大代表344名、县级人大代表1211名,乡镇人大代表2134名,6个县(市)区、28个乡镇人大顺利换届。

   六、围绕提高履职能力固本强基,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积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常委会中心组学习和常委会会议专题讲座制度,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50多次,开展“百人千场”、“人大代表讲堂”和“法治讲座”20多场,进一步夯实了思想理论基础。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和上级人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履职实效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会风建设的意见》,推动常委会及机关作风转变。注重精文简会、改进宣传报道、规范因公外出、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大幅下降。注重调查研究,五年共形成调查和执法检查报告100多份,为市委决策、常委会审议报告和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智力支撑。坚持领导垂范,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双迎”、创卫、精准扶贫、抗灾救灾等工作。

  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和人大机关建设。加强对宪法、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指导和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质量。注重建章立制,修订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40多项。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中共黄石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重视做好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各项待遇,获得老干部一致好评。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即将胜利完成历史使命。五年的实践和探索,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务必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必须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始终密切联系代表、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五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科学化水平。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黄石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配合支持的结果。五年来的工作也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总结本届常委会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主要是:对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探索创新还不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还需继续改进;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描绘了黄石未来五年发展的美好蓝图。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目标,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行使立法、决定、监督、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黄石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此,我们向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大局要有新作为

  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五大建设。深入学习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与“一府两院”联系沟通,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二、强化法治引领,建设法治黄石要有新突破

  积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新形势,着力推进法治黄石建设。进一步加强立法能力和立法制度建设,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认真组织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强化司法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推进“七五”普法教育,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三、创新监督方式,助推民生改善要有新成效

   坚持履职为民,把增强群众获得感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听取报告和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监督方式,深入开展跟踪监督和追踪问效;落实好“一府两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更多使用刚性监督形式,重点围绕民生改善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四、改进代表工作,服务代表履职要有新举措

   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创新代表履职形式,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督促市政府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积极开展办理结果第三方评估工作,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率。继续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登记、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评比代表优秀建议等制度,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五、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要有新提高

   高度重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机关党的建设,注重提高“辨别方向,依法履职,知政议政,联系群众”的能力,真正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法治建设前景美好,人大事业大有可为。黄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依法选举产生。新的目标催人奋进,新的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务实重行、真抓实干,为加快我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推动黄石转型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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