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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深化新时代人大财经预算监督工作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3-02-14

近年来,黄石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以下简称“两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监督法》《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财经政策措施,积极拓展监督思路,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实效,较好地服务与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人大财经预算监督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加强规划计划审查监督。定期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中期实施情况评估调研,每年7月和12月开展半年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2017年以来,累计查找规划计划执行中存在问题23个,提出建议30余条。

2、加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监督。建立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将政府投资情况纳入计划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2017年以来,累计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投融资公司运行机制等建议18条。

3、拓展深化预算决算审查。组建市级预算审查专家库,健全完善专家库成员考核管理制度。采取“委员+专家+代表”监督模式,每年组织专班对预算、决算草案分别进行集中审查,2017年以来,累计审查发现各类问题68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3条。落实党中央提出的预算监督新要求,聚焦政府重大支出项目,连续五年定期对教育、城建、农业农村等各个领域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修)定配套资金管理制度37个,清理整合各类项目10项。

4、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建立人大与审计沟通衔接机制,要求审计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听取人大意见。依法审查审计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督促市政府和审计部门完善“问题”和“责任”清单。采取 “联网监督+现场督查”的方式,会同审计部门跟踪调查审计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面对面”交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逐年提升。

5、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在全省率先开展新预算法执法检查,聘请熟悉业务的预算工委委员充实到各检查组,借助专业力量,协助核实问题,督促整改。扎实开展《黄石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委员代表进行检查前法律和商业专业知识培训,提前列出重点检查事项清单,为检查组成员精准发现问题提供参考。

(二)加强重点监督,促进党委决策落到实处

1、稳步实施国有资产监督。建立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印发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计划,明确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的要求、方式、内容及审议程序,并召开全市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国资监督工作进行统筹安排。2018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专项和综合报告相结合的方式,依次听取和审议了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及综合报告。

2、常态化开展政府债务监督。建立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提请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政府债务管理报告的重点、时间及监督程序等内容。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的动态监督,定期听取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等情况汇报,并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务规模合理性、一般债务合规性、专项债务科学性、重大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3、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17年以来,围绕扩大对外开放、工业高质量发展等重大专题,协助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20余个,形成审议意见10余篇,累计提出意见建议46条,涉及市政府及11家组成部门。2020年,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工业经济的影响,将“克服疫情影响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列入常委会专项报告,深入部门和企业调研,分析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努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工作创新,提升人大财经监督实效

1、持续优化专题询问机制。聚焦工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水电热供给侧要素保障,连续三年开展专题询问,及时总结提炼询问中的“代表点评”、“企业监考”、“满意度测评”等首创性做法,并在以后的专题询问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专题询问工作经验多次被《人民代表报》《楚天主人》和省人大网站刊发。如:在开展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前,组织代表开展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实施情况视察,掌握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今年,聚焦水电热等供给侧要素保障开展新一届常委会首场专题询问,变以前的“随场应试”为“提前预习”,根据推进水电热气要素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应询主体由政府部门拓展到要素保供企业,询问前召开协调会,提前向市直部门和保供企业交办“问题清单”,共同研究解决思路和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询问时,采取“一题多问”+“一问多答”+“双评问效”的方式,把好专题询问“质检关”。即:提问环节,针对同一问题,向不同职能部门和单位同时发问,并接续追问,做到“一问到底”,问深问透。应询之后,首次增设现场点评和满意度测评环节,邀请市人大常委会中懂经济、懂工程建设业务的委员提前介入调研,对应询部门和单位现场点评;邀请企业界代表、议案领衔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对应询单位的答题情况“打分”,公布结果;邀请部分企业负责人作为“监考官”,全程列席询问会,让利益攸关方现场感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诚意及工作力度。当天的询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提出询问12次,接续追问3次,“硬碰硬”的回答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

2、探索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建立“一函一单一报告”机制,即: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函询,并组织委员、人大代表前往责任单位调研了解情况;结合函询和调查结果,及时锁定或排除疑似问题,出具问题办理意见单;责任单位研究处理后将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形成发现问题、确定问题、解决问题的完整监督系统。设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放日”,邀请其他专委会委员现场查询,查找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跟踪监督,促进整改。2021年,委员会组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放日10次,接待查询人数108人次,发出询函2件,涉及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7个,收到回复2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

3、大力实施专项评议。协助常委会对市经信、质监、统计、工商、国资、商务、审计、金融等8家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突出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等重点内容,多方位多层次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的意见,形成评议意见,累计向政府组成部门提出意见建议33条,并抓好评议意见跟踪督办。

(四)加强议案办理,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对于政府提出的议案,尤其是融资方面议案,本着严谨务实、尊重客观、遵循法规的原则组织认真审查。审查中,一方面兼顾支持城市建设和民生保障,另一方面依法依规提出审慎性的审议意见,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对于大会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联名议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审议结果报告,并加强跟踪督办。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业务学习,建立委员会学习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委员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财经工作的文件精神、财经法规知识。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人大财经系统干部开展财经预算知识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人大财经干部的能力和本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017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调研活动20余次,形成调研报告20多篇,所提建议大部分被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纳。

二、人大财经预算监督工作成效

(一)监督范围实现新拓展。人大财经监督重点延伸到国有资源资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等领域。依法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人大审查监督范围,实现人大对政府“四本预算”监督的全覆盖。人大预算监督重点开始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二)工作创新彰显新成效。国有资产监督改革被纳入市委重点改革内容,实现了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的全覆盖。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探索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预算监督实现由局部向全面、静态向动态、粗放式向精细化、程序性向实质性、节点向全过程“五大转变”。

(三)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果。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情况制度,实现人大对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的动态监管。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明确市政府为报告主体。建立人大预算联网“一函一单一报告”监督机制,出台联网系统管理办法。

(四)监督方式有了新改进。首次采取“报告+清单”方式开展新预算法执法检查。围绕工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供给侧要素保障主题,连续三年开展专题询问,采取媒体曝光、现场“点名”、跟踪问效等监督方式,推动解决问题。尝试“跨境调研”与“实地视察”相结合,组织代表调研鄂州花湖机场规划建设情况和视察全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让代表直面困难与问题,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意见建议。

三、深化财经预算监督的思路和建议

(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根据不同类别国有资产管理特点,进一步完善配套报表和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准确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探索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客观、科学、准确地评估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二)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建立人大绩效审查指标体系,提高人大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督促财政按照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有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持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逐步将四本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三)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探索建立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制定债务资金使用的总体和阶段性绩效评价目标和指标,并强化对政府举债建设项目的跟踪问效。高度重视隐性债务,在高效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同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四)加强预算监督信息化建设。尽快对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加快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提高人大财经预算监督的时效性。

(五)加强工作指导。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建议省人大加强对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财经预算审查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人大系统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