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健一行对我市贯彻落实《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大冶市国家一般气象站、气象科普馆、人影作业基地、物候观测基地以及金牛镇林丰蓝莓种植基地自动气象站等,听取了黄石市、大冶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及为农气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对气象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和气象服务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遇灾自救互救能力;要完善以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各部门加强协作,共享部门信息资源,实现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与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有效衔接;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加快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提升气象预警预报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做好为农气象服务,为我市特色产业提供专业气象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殷正发,市人大农村委副主任委员陈新胜、陈敦强参加执法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