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当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分成三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前往大冶市、阳新县和各城区,深入相关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城市道路、集贸市场、中心商圈、产业园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以及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等地实地查看市容和环境卫生卫生管理情况,并结合《条例》相关内容,对近三年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条例》学习宣传普及和配套标准制定、法定职责落实、执法监管和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指出,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加强和规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要明确责任落实,进一步理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考核奖惩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综合执法,开展好卫生整治和文明行为规范专项行动,切实将自身职责履行到位。要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养。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靶向治理、精准发力,带着问题找答案、抓成效,推动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继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见祥、姜健,市政府副市长李文波,黄石军分区司令员贾宇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重迎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