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敬涛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谢峰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太禄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姜友炜为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免去:
王又明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池国卿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恒敏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海军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