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市人大城环委召开全体会议,集中审议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会上,市住建局受政府委托宣读议案,并作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立法团队负责人对条例草案进行解读;参会人员提出审议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楚平指出,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改变了建成区的下垫面性质,使得雨水很快地通过地表径流或地下排水管道排走,既不能补充地下水,也很少被绿地、景观水体等自然生态系统利用,经常出现小雨积水、大雨内涝的现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将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作为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予以推进,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做到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切实解决现实问题。
胡楚平强调,市人大城环委多次开展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调研,组织召开立法领导小组协调会议,针对我市海绵城市立法重点难点问题,赴外地学习考察,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和成果。下一步,还要把握四个重点。一是海纳百川。树立开放的思维,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重要载体,紧抓国家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黄金窗口期,将它与城市功能的完善、休闲功能的建设、城市品质的提升都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筹推进,避免出现大拆大建、“反复挖”、“来回修”的问题。二是绵里藏针。要发挥法规的刚性约束作用,包括对部门、市民、项目建设的约束等,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促进社会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众志成城。海绵城市建设单靠住建部门“单打独斗”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需要发改、自规、水利、城管等职能部门共同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共同缔造”活动中来,使全市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海绵城市建设带来的福祉,使人民群众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四是门庭若市。省委提出黄石要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环境友好是其中重要方面。一方面,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把公园、市民的活动中心建起来,让群众将来能够去、愿意去。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形成我们新的亮点,发挥后发优势,吸引全国各地学习黄石经验。
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二级巡视员秦永宏,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谭进,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倪文明、胡晏琳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