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工作,3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队前往市交通局,开展公共客运交通立法调研。
3月21日上午,王建华召开立法调研工作会议,讨论关于《黄石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一审前期工作安排及主要工作环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3日上午,调研组前往市交通局听取《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该局立法专班、立法团队组建情况,以及《条例》草案起草准备工作情况。
王建华强调,这次以公共客运交通为主题开展武汉城市圈区域协同立法,是地方人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推动圈内城市同城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家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协同立法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立法工作计划时间进度要求,抓紧抓好《条例》草案起草各项工作。他要求: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查找和剖析我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性问题,增强立法工作针对性。按照先易后难的思路,坚持小切口解题,保证出台的法规具有可操作性。同时,立法要保持适度的前瞻性。二是要坚持协同导向。加强与武汉和圈内其他市(州)的之间协同、协商和协作,借鉴经验,求同存异,提升区域立法合作质量和效率,推动黄石与武汉及圈内其他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协同发展,高标准规范公共客运交通领域行业管理水平。三是要坚持民生导向。发展公共客运交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和先导性事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立法工作要体现普惠性、公平性和可感性,在立法导向上要多为弱势群众发声,切实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公共客运交通立法,让老百姓享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预工委主任鲁友年,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预工委副主任刘修华、柯有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卢文超等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