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继祥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方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2月28日召开。
会议审议了《黄石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和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发挥地方铁路运输效能降低企业运输成本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和报告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黄石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关于开展《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举办“黄石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评选优秀代表建议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和有关报告的审核意见(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华、祝红梅、胡楚平、王建华、王见祥、姜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重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