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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时间:2021-10-27

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5月-6月,城环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笑山同志的带领下,采取座谈听汇报、实地看现场和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对我市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扎实开展疫情防控阻击战,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较为明显。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在全省综合排名第4,获评优秀等次,生态环境保护10项约束性指标的年度目标全部完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环保工作责任。我市将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整改、长江大保护三大平台整合为黄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建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和联席会议机制,多次开展现场调研督办,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指挥部的信息整合、参谋督战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生态文明考核问责力度,全面落实“一票否决”制,强化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二)坚持多措并举,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监管和处理“两个100%”目标任务,抓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储、运输和处置的各个环节,医疗废物做到了日产日清,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环保贡献。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我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9.9%,高于年度目标10.1个百分点;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控、省控断面达标率100%,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1.9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96.4%,超额完成省定考核目标,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推进,水环境持续改善;先行先试,土壤污染防治在全国形成了具有影响力的“黄石模式”。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监管。完成2020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持续推进“清废行动”,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39个疑似问题点位的现场核实与整改工作,将危险废物纳入监测管控范围,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

(三)从严监管执法,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积极配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的“回头看”工作,我市共有76项省督察整改任务,目前上报已完成69项,达到序时进度2项,未达时序进度5项,督察组交办的72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61件(其他11件投诉经核查不属实),立案处罚2人,约谈3人。通过领导督办、专项督察以及部门现场督查等多种形式,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整改。近期,我市成立3个生态环境督察组,由市领导带队对我市所有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督查,力求涉及到的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市检察机关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56起,占立案总数的60.5%,提起环境公益诉讼64件,办理了磁湖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等一批典型案例,有力地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项目环评的审批管理,优化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出台试行意见,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开辟全市高质量发展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推动各大项目快速落地,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31个,总投资额558.88亿元,组织23批次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工作,完成755家清理整顿企业、3613家应发证登记企业排污许可登记,为企业提供了优质的环保服务;健全环境监测管理,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加强环保监测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用前沿科技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标准建设我市“智慧环保”项目,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保责任意识还有待增强。少数领导和部门对当前生态环保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思想认识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认知度不均衡,主动担当、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意识还不够强,履行生态责任还不够坚决,以牺牲环境成就经济发展的现象仍旧在不同程度上存在。

(二)生态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由于长期以来过度开发和产业结构偏重,诸如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偏多和开山塘口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解决进度缓慢;环保设施建设滞后,欠帐较多,城镇管网建设不足,污水达标处理不够,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还未能做到全覆盖,仍有生活污水在自然排放;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和餐饮油烟污染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不足,村组保洁力量薄弱,农村厕所等环卫设施管护不到位;农业科技支撑不够,化肥农药减量下行压力较大,专业化的统防统治整体覆盖率较低。

(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程度还需提高。按照当前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对滞后,领导和企业责任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科研、执法、监控、监测等领域现代化、科技化、数字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要加强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依法办事,营造全社会敬畏法律、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围,学好法律法规、用好用活政策,严守国家和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集约节约开发,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推动企业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进一批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项目,培育壮大生态环保新兴产业,注重政治、生态、环境、经济等综合效益的提升。

(二)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要强化大气环境治理。加强工地扬尘管控,将其纳入网格化管理;对机动车尾气加强监测,加大汽车燃油和油品监管力度,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的使用,大力推进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对散、乱、污企业和餐饮油烟等方面整治。要强化水环境治理。加大老旧城区管网改造和建设力度,落实雨污分流,切实解决好因雨污分流不到位导致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湖中的问题,例如,磁湖五一湖、东港、大冶湖等;推进重点乡镇污水设施建设,不断扩大纳污范围,大幅提高全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量及平均负荷率;加强长江岸线的整治和管控,确保长江水质稳定达标;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督力度,全面提升水源地建设规范化水平。要强化土壤环境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收运处置工作,积极推动垃圾减量和处理设施、危废处置中心、固废环境监管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垃圾废物处理能力;进一步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明确土壤污染环境质量调查、评估、风险筛查、重点区域监测等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硬件建设,健全监测和执法人员配置,全面提升土壤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环保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规制度。要不断完善环境监管体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环境秩序,着力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环境监管格局。着眼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所涉及的防治重点,加强在线监控和日常巡查,防止各类影响环境质量的老问题反弹;发挥法律法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惩戒环保失信企业,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要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扩大环境诉讼的媒体曝光度,形成环境违法必究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机制,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注重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增加生态环保在年度工作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形成约束、激励并举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