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
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是监察法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全市监察机关专项工作开展的监督活动。为做好监督相关工作,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多次就调研视察内容、方式方法和活动安排与市监委进行对接。6月中旬,在王新华副主任带领下,监察司法委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大冶市、开发区·铁山区监委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调研,视察了金山街道四棵村“三资”管理、黄金山第一小学食堂服务保障情况,观摩了大冶市“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大冶市监委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大冶市教育、财政、农业农村等10多个部门进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监督主体责任,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问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年来,全市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12起,处分2003人。
(一)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监察监督重心下移,实现向全市56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全覆盖,配备专职监察员175人。强化基层监察组织与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在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聘任监察信息员1013人,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乡镇和村,较好解决了“上强下弱、上重下轻”的问题。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持续开展信访举报“清障、清零”行动,成立26个流动接访小组,对全市乡镇(街道)进行巡回接访,三年来共接访1216批次,接待群众1289人次,受理检举控告278件,推动解决疑难问题142个。
(二)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系统治理。以小切口选题开展一系列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公路等惠民设施项目专项监督,查处围标串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48个,立案处理13人。聚焦民生领域集中开展外卖餐饮、物业管理、中小学生食堂服务保障等9项整治,推动问题整改销号2935个,共查处问题218个,处理270人次。同时,注重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大冶市监委针对案件查处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7份,督促部门建立规范完善相关制度12个。黄石港区监委办理基层微腐败案件的“查处—整改—治理”工作经验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省监委以“参阅件”形式在全省刊发。
(三)回应群众呼声,纠“四风”树新风一体推进。紧盯违规吃喝,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建立“四风”随手拍举报平台,深入开展“酒牌棋局”“虚假公函吃请”等问题排查清理,三年来全市共查处享乐奢靡问题346个、处理528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检查,全方位检查“窗口”作风,重点纠治服务企业和群众过程中推诿扯皮、办事拖沓、慵懒散漫等问题。从严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类问题92个,处理254人。推动清廉建设,着力打造“一县一品”、“一地一特”等清廉品牌,鼓励指导各地深入挖掘本地传统文化、家风文化中的清廉元素,弘扬清风正气,推动化风成俗。
(四)创新工作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治理效能。在全省创新建立“互联网+监督”工作平台,率先建立了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管理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监督“前哨”作用更加凸显。推动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大冶市监委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通过外网投诉举报和内网数据对比方式,加强对财政资金和民生资金监管,共查实问题线索1175个,清退资金69.03万元;发现财务违规问题1850个,清退资金123.99万元。省监委两次向全省推介这一创新经验,国家监委调研组专程来我市调研“互联网+监督”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一)履行监督职责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贯通融合不够,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联动治理效能还未充分发挥。基层监督还存在短板,监督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有待增强。
(二)基层治理还需加强。民生领域的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漠视群众利益现象还时有发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廉政风险还较为突出,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还需持续整治。“推绕拖”、“中梗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些基层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整治的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权力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根源,在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制度漏洞等方面尚需完善。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统筹和协作联动,尤其是在基础信息共联共通方面未完全打破部门壁垒,存在多头管理、政策重叠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联动机制,凝聚基层治理工作合力。坚持把监督向基层下沉,把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与“下基层、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结合在一起,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要建立和完善与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情况互通,形成监委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行业监督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完善群众参与监督机制,持续推进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乡镇监察室、村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进一步织密基层监督网络。
(二)深化专项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更加深入。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聚焦群众难点堵点跟进监督,健全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拓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从“小切口”入手,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强化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抓好宣传教育引导,开展正反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监督中更加注重培育公职人员的为民情怀。
(三)突出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强化系统思维,推动各地各单位加强教育、强化监管、源头治理,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要预防为先,创新监督方式,借助智能化、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化“互联网+监督”方式,深入拓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理平台运用,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深做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后半篇文章”,通过个案剖析倒查漏洞,抓实以案促改,推动建章立制,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