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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湖泊保护与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市人大农村委员会      时间:2022-05-16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5月下旬,市人大农村委对我市湖泊保护与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大冶市尹家湖、保安湖和阳新县莲花湖、网湖等湖泊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县和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广泛征求了市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城管、住建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湖泊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湖泊保护与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湖泊保护监督管理,大力开展湖泊生态修复治理,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湖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建立高位统筹协调机制。2017年,我市成立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全市第一总河湖长和总河湖长,多次主持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问题。还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黄石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二是严格落实湖泊保护责任制。制定出台了《黄石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564名,实现了湖泊治理责任体系全覆盖。严格落实湖泊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河湖长巡查工作规范、基层河湖长述职、目标任务考核,以及“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等一系列制度。三是加强湖泊保护机构建设。全市先后组建了磁湖风景管理局、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等7个湖泊保护专设机构。

(二)加强规划编制,不断强化湖泊保护基础工作。一是编制湖泊保护规划。目前,《黄石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阳新县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已分别经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复。大冶市的保安湖和三山湖因属跨界湖泊,已纳入梁子湖保护规划中编制。全市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70个湖泊保护详规都已基本编制完成。二是制定“一河(湖)一策”方案。全市31个市级河湖长、109个县级河湖长领责河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全市6384个小微水体也都纳入了整治范围。三是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已完成142条河流、70个湖泊、285个水库的划界上图任务,共划定湖泊保护区范围总长度1370公里,总面积382平方公里,河湖保护全市“一张网”基本形成。

(三)加强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湖泊保护和生态修复。一是开展湖泊生态修复。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采取生境改造、水生植物恢复、水生动物放养等一系列生态工程修复措施,对保安湖、尹家湖、青山湖等湖泊进行生态保护与修复。一些湖泊水质逐步变好,尹家湖水质由多年来长期ⅴ类提升为Ⅲ类。二是实施集中攻坚行动。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及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整治等八大攻坚行动,实施完成了湖泊围栏、围网、网箱养殖拆除,珍珠养殖取缔,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转迁等工作任务。截至2021年底,全市纳入考核的27个建制乡镇新建改建的21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市累计建成干支网628公里,接户管网328公里,接户数78868户。大型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100%。三是积极推进退垸还湖工作。保安湖、有色湖、网湖明港垸、分散垸退垸还湖总面积1.22万亩,有效推进了湖泊水系连通。

(四)加强湖泊监管,着力构建湖泊保护执法体系。一是实施水质监测预警。在国控、省控断面基础上,对设立河湖长的重点河湖控制断面和市、县、乡(镇)分界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对河湖水质情况实行分级预警。二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长效机制。全市共排查“四乱”问题251处,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市河湖“四乱”存量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增量问题全面遏制。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各级各部门强化湖泊巡查执法,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了对湖泊的规范管理。各地还针对湖泊水质污染开展“清水行动”,严查涉湖涉库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相关违法案件,仅2021年,全市就查处涉湖案件19件,有力震慑了涉湖违法行为。

通过多方努力,我市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水生态明显好转。今年元至五月份,全市11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为90.9%,超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较去年同期的81.8%有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群众对湖泊保护工作的政治站位高度、认识深度不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彻底,推进河湖长制、共抓大保护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不够强。对湖泊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广大群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还不强,参与率不高。沿湖群众乱倒垃圾、乱排生活污水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统筹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市各地湖泊资源归属于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等多个部门管理。全市各级湖泊保护工作部门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还不健全,导致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协调不够,存在着“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湖泊管理跨行政区域之间协调性较差,缺乏从流域角度进行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统一性。比如大冶尹家湖区域目前还有2处水源尚未完成截污,均源自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河港。

三是监管和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历史原因,河湖水质存在问题较多,污染情况复杂,农业面源污染、工业企业违规排放、违规养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等均影响水质,我市部分湖泊水质还未实现明显改善。目前,阳新县还有5个劣ⅴ类水质湖泊。同时,湖泊保护投入不足,许多湖泊的保护工作还停留在规划阶段,由于缺乏财政投入以及相关政策扶持,规划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湖泊保护意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湖泊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湖泊保护工作作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深入持久、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湖泊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湖泊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健全完善湖泊保护机制。要健全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湖泊保护的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市所有大小湖泊有人管、管得好;要完善协同机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等成员单位的涉湖管理资源,做到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同步推进;要完善考核机制,将湖泊保护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范畴,作为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履职尽责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加强湖泊治理和修复。要进一步增强全市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加强湖泊治理和修复。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源头防控、水岸同治,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系列行动。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工业污染。要加快湖泊流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强湖泊周边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截污处理,控制生活污染。要指导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要合理控制湖泊养殖规模,鼓励发展生态渔业。要科学规划湖泊旅游开发,切实保护湖泊水生态环境。

(四)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建立完善湖泊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向上争取湖泊保护和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要统筹规划,整合水利、环保、湿地保护、城建、乡村振兴等部门项目资金,提高湖泊治理资金的使用效率。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发展湖泊经济,积极探索治湖护水与全域旅游、设施农业、美丽乡村相融合,弘扬水文化,做足水文章。要加强湖泊的监管,持续组织开展湖泊专项执法活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对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进行动态监控,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跨区域河湖管护协调配合机制,破解跨区域河湖管护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