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9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6日,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一年来的情况报告。委员会审议认为,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精神,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精心打造特色、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条例》出台至今,全市加装电梯837部,同比增长210%,同期加梯数量全省第一。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同时也指出了当前加装电梯工作中存在的深化宣传、资金筹措、运行维护、联合执法不够等问题。为此,委员会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法规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级权威媒体和街道、社区的宣传阵地,做深做实“党建+”加梯工程;通过典型案例、人物事迹挖掘,在引导正面宣传上精准发力。要发挥街道、社区的积极作用,做好民意协调、政策宣传等工作,帮助意见协调统一,促进邻里和谐。要健全信息公开与发布制度,建立部门与公众良性互动机制,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加梯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政府支持,强化统筹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加梯的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问题整改和部门协调配合。各城区政府要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调动各方面力量抓好组织实施。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城市更新、未来社区创建、危房治理改造等国家、省市重点工作,统筹规划、同步推进,不断扩大加梯项目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对符合加梯客观条件但民意暂未统一的单元楼道,提前做好管线迁改和加梯位置预留。
三、丰富服务举措,夯实工作基础。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加梯工作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加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加梯,可以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出让小区公共收益、鼓励个人捐资捐物等渠道落实,切实减轻居民资金筹措压力;探索建立社会资本投入、金融信贷支持等机制,共同助推加梯项目实施;注重引导居民购买加梯综合保险,破解加梯后续长效管理难题。探索推出加装电梯服务地图和AR实景展示功能,方便居民直观了解加装进程及效果。建立健全住更、公安、城管、规划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效。要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要严把方案联合审查、施工过程监督、竣工资料归档等项目实施重点环节,落实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科学性和安全性;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土建工程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双重介入,共同把控项目质量关;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进度、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统筹调度,促进加梯工作按计划实施;要设立群众意见征询站、公示点,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