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大冶市人民代表大会 大冶市地处黄石市区之南,东南与阳新县接壤,西北和鄂州市毗邻,东北同蕲春、浠水隔江 相望,西南跟江夏、咸宁山水相连。市域总面积为1566.3平方公里,总人口84万人。现辖1 个乡、10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有农场和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冶以底蕴深厚的青 铜文化和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而驰名中外。大冶建县于公元967年,即北宋太祖乾德五年, 南唐国主李煜升青山场院,划武昌三乡与之合并,新置一县,取“大兴炉冶”之意,定名“ 大冶县”。除建县初10年属鄂州外,宋、元、明三代属兴国(军、路、府、州),清属武昌 府,民国初属湖北省江汉道,后改属湖北省第二区、第一区;1930年,大冶县苏维埃政府属 湘鄂赣省鄂东南苏维埃政府。1949年5月,大冶解放,属大冶专区。是年,从大冶划出石黄 镇、铁麓等乡建立“大冶工矿特区”;尔后,“特区”改为黄石市。1952年,大冶属黄冈专 区;1959年改属黄石市;同年12月撤销大冶县建制,并入黄石;1962年6月,恢复县建制, 隶属黄石市;1995年元月,撤县设市,由黄石市代管。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冶县革命根据地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县苏维埃代表大会。解放初期,大 冶县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从1954年起,由县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的最 高权力。1981年,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县人 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一府两院”,任 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95年元月,撤销大冶县,设立大冶市,大冶县人民代表大会改为大 冶市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也相应改为市人大常委会。 003年1月,大冶市人民代表大会历经3届,共举行10次会议。历次会议均听取和审议市(县 )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市(县)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举或补选市(县)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人民政府正、副市(县)长,市(县)人民法院院长,市(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决定重大事项。 4人。会议选举王福亭为县长,卢同泰为副县长,朱杰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于建吾为县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卢同泰、皮娥之(女)、李夫全、宋自修、熊仙坤、卢智泉为出席省第 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次会议于1956年1月19日至24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县第一 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5人,王福亭为县长,郑自金、孙岱远为副县长。 议选举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3人,王福亭为县长,刘先杰、赵根保、栾庆尧为副县长, 补选刘先杰为省人大代表。 人。会议选举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7人,刘树维为县长,赵根保、栾庆尧、岳世英、郑 自金为副县长,荣锡贵为县人民法院院长,简世武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黄俊元、冯 元章、郑自金、刘镜明、鲍寿山、卢智泉为省人大代表。第二次会议于1959 年12月16日至18日召开,作出了撤销大冶县建制的决议。1962年6月,恢复大冶县级建制。 县人委于7月正式办公。县长刘树维,副县长叶波萍、于仕民、谭建轩、夏汉卿由中共黄石 市委任命。 会议选举县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3人,刘树维为县长,叶波萍、于仕民、谭建轩、夏汉卿 为副县长,何建邦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孟进益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议选举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7人,刘树维为县长,叶波萍、于仕民、谭建轩、夏汉卿、 刘先杰为副县长,何建邦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孟进益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树维、黄俊 元、陶振德、詹英、尹凤山、饶惠文、刘镜明为省人大代表;选举黄石市人大代表27名。 表770人,会议选举县革命委员会委员49人,魏连生为主任,刘先杰、张书亮、毛汉添、邓 玉章、余秉正、孙经典、胡东林、高友枝为副主任,张冠群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绪文为县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于1980年3月11日至13日召开,补选刘大湘为 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选举黄石市人大代表135名。 6人。会议选举魏连生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杰、张书亮、张兴玺、侯振华、孙经典、 刘大湘为副主任,委员10人;肖绪龙为县长,毛汉添、邓玉章、陈新华、陈长聚、胡东林为 副县长,张冠群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绪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黄石市人民检察院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4月1日至4日召开。第三次会 议于1983年3月14日至18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于1984年1 月22日至23日召开,会议补选胡东林、肖志仁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黄石市人大代表 113名。 5人。会议选举魏连生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书亮、刘大湘、胡东林、肖志仁、倪受禹、 万芳(女)为副主任,委员14人;董作森为县长,吴兴龙、吴珍珠(女)、程良启、陈德礼 、蔡荀为副县长,张冠群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绪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黄石市人 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28日至31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 1986年3月27日至29日召开,会议补选魏永毅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程瑞林为县人民 法院院长,决定接受刘大湘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张冠群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 5人。会议选举肖绪龙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东林、肖志仁、魏永毅、陈振家、万芳(女) 、朱光国为副主任,委员13人;吴兴龙为县长,陈德礼、程良启、谢金丽(女)、方文金 、吴时松、陈登送为副县长,程瑞林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绪文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 经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3月26日至29日召开,会 议补选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1月17日至18日召开,会议选举黄石 市人大代表90名。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3月8日至10日召开。 307人。会议选举肖绪龙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东林、陈振家、万芳(女)、朱光国、林 楚生、周民利为副主任,委员12人;吴兴龙为县长,杨裕发、程良启、吴时松、曾伏珠、乐 海波为副县长,程瑞林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劲松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 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4月8日至11日召开,会议 选举陈德礼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11日至13日召开, 会议选举黄治席为副县长。 8人。会议选举陈德礼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期斌、林楚生、周民利、程瑞林、刘立淮、 郑昌滋为副主任,委员12人;张嗣义为县长,李尚荣、吴时松、乐海波、黄治席、季立才、 许道刚为副县长,陈敬礼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劲松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黄石市人 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6日至9日召开, 会议选举黄石市人大代表97名。 ,改为市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后举行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序次顺 延;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改为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改为市人 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上述各机构中任职的人员,不再重新选举和任命。本届人民代表 大会举行了3次会议。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5日至17日召开。第四次 会议于1996年3月19日至22日召开,会议补选张先金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决定接受程瑞 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0日至13日召开, 会议选举刘章林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中书为副主任,胡家法为市长,陈琳、陈金才为副 市长,决定接受陈德礼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林楚生辞去副主任职务;张嗣义辞去市 长职务,李尚荣、周中书辞去副市长职务。 0人。会议选举马清明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忠文、周中书、许道刚、柯太安、郑昌滋为 副主任,委员16人;胡家法为市长,陈琳、黄治席、占传忠、陈金才、周蔚芬(女)为副市 长,李从山为市人民法院院长,黄龙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 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12月24日至25日召开,会议补选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选举黄石市人大代表81名,决定接受赵康林辞去副市长职务。第三 次会议于1999年5月12日至15日召开,会议选举胡家法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柯希圣为副主 任,朱中华为市长、陈方银为副市长,张利军为市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接受马清明辞去市人 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胡家法辞去市长职务、周蔚芬(女)辞去副市长职务、李从山辞去市人 民法院院长职务。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月22日至24日召开,会议补选市人大 常委会委员2人。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2月22日至24日召开。第 六次会议于2002年1月25日至27日召开,会议选举朱中华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家祥为市 长,决定接受胡家法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朱中华辞去市长职务。 朱中华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忠文、黄治席、周中书、许道刚、柯太安、刘合奎为副主任 ,委员16人;肖家祥为市长,陈方银、姜笑山、曹茂旗、童金波、熊志红(女)为副市长; 李建设为市人民法院院长,赵志龙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 委会批准)。 依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大冶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设机关— —大冶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七届、八届、九届、十届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 3年,县十一届任期2年,市一届任期3年,市二届任期5年。先后有7人担任市(县)人大常 委会主任,28人担任副主任,58人担任委员。 项,作出决议(决定)140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62人次;开展视察检查122次;督办 代表议案、建议2413件。 决定)16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8人次。其中第19次会议接受肖绪龙辞去县长职务, 决定董作森为代县长,免去毛汉添、徐鹏航、陈新华、陈长聚、胡东林副县长职务,任命吴 兴龙、吴珍珠(女)、程良启、陈德礼、蔡荀为副县长。开展视察检查3次;督办代表建议7 54件。 决定)1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8人次。其中第3次会议免去吴兴龙的副县长职务,任 命金其兴、谢金丽(女)为副县长;第4次会议免去吴珍珠(女)、程良启的副县长职务; 第9次会议任命余昌志为副县长;第13次会议任命吴兴龙为副县长;第14次会议免去金其兴 的副县长职务;第19次会议接受董作森辞去县长职务,决定吴兴龙为代县长。开展视察检查 7次;督办代表建议410件。 决定)1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6人次,其中第4次会议免去谢金丽(女)的副县长职 务;第7次会议任命徐米甘为副县长;第9次会议任命曾伏珠为副县长;第15次会议撤销方文 金副县长职务。开展视察检查17次;督办代表建议384件。 决定)1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6人次。其中第8次会议任命胡菊萍(女)为副县长; 第15次会议免去杨裕发副县长职务,任命张嗣义、吴述军为副县长;第18次会议免去曹峥副 县长职务,任命季立才为副县长;第21次会议接受吴兴龙辞去县长职务,决定张嗣义为代县 长,免去吴述军的副县长职务。开展视察检查20次,督办代表建议295件。 (决定)12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8人次,其中第1次会议任命马学军为副县长;第6 次会议免去马学军的副县长职务;第10次会议接受吴时松辞去副县长职务;第11次会议任命 石忠文为副县长;第12次会议任命占传忠为副县长。开展视察检查12次,督办代表建议158 件。 决定)2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8人次。其中第19次会议任命余乙武为副市长,免去 季立才的副市长职务;第24次会议任命周蔚芬(女)为副市长;第25次会议任命周中书为副 市长;第31次会议接受乐海波辞去副市长职务;第34次会议任命赵康林为副市长;第38次会 议接受余乙武辞去副市长职务,任命柯进生为副市长。开展视察检查29次,督办代表建议16 0件。 决定)3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8人次。其中第2次会议接受赵康林辞去副市长职务, 任命陈金刚为副市长;第13次会议免去陈金刚的副市长职务;第17次会议接受柯进生辞去副 市长职务,任命刘会胜为副市长;第21次会议接受陈金才、占传忠辞去副市长职务,任命童 金波、熊志红为副市长;第29次会议接受朱中华辞去市长职务,决定肖家祥为代市长;第31 次会议任命殷善文为副市长。开展视察检查34次,督办代表建议252件。 第二节 阳新县人民代表大会 阳新县地处鄂东南,长江中游南岸,幕阜山脉北麓,面积2780平方公里,人口97.6万,全县 辖16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4个国营农场,是我国著名的革命老区。1949年,阳新县属大冶 专区;1952年,改属黄冈专区;1965年,改属咸宁地区;1996年改属黄石市。 议;至1978年12月,县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八届十一次会议。1981年1月,县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复建县人民政府,乡镇人大设 立主席、副主席,县直各战线、农场、开发区配备人大联络员。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县计划、预算以及 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人。会议选举夏世厚、刘树维、梁利山、陈国剑、钱运铎为省第一届人大代表。第二次会议 于1956年1月4日至7日召开,会议选举刘树维为县长;陈新斋、胡运海为副县长;张云霄为 县人民法院院长。 举刘树维为县长;陈新斋、郝富武、胡运海为副县长。 梁松旺为县长;郝富武、王贺、赵建勋为副县长;安政德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夏世厚、钱运 铎、罗贵民、梁松旺、吴冬梅为省人大代表。 举梁松旺为县长;王少彬、苗志强、胡运海、赵建勋、李俊峰、吕世珠为副县长;安政德为 县人民法院院长。 人。会议选举邵自修为县长;苗志强、胡运海、李俊峰为副县长;张宏杰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夏世厚、钱运铎、黄宏儒、石继竹、邵自修、周美珍(女)、罗贵民为省人大代表。第二 次会议于1965年2月18日至20日召开。 举邵自修为县长;苗志强、胡运海、李俊峰、吕世珠、黄殿臣为副县长;夏世厚、钱运铎、 罗贵民、邵自修、黄宏儒、石继竹、周美珍(女)为省人大代表。 崔世斌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贾志信、陈启华、孙成才、程良开为副主任。会后经上级确定 ,此会代替阳新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议选举黄殿臣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苗志强、安纯露、董谊谦、张肇文、陈思荣、吕世珠、 吴冬梅(女)、梁旺为副主任;安政德、张世湛为顾问;徐晓春、石启悦、曹望、舒细旺(女) 、刘合钦、杨守树、王福赐为省人大代表。 人。会议选举黄殿臣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吕世珠、陈思荣、孟宪祯、张肇文、魏国书为副 主任;叶万中、叶菊花(女)、刘少卿、辛干、李维智、张友林、张云霄、张慧中、袁政权 、雷楚林、欧阳明甫为委员;吴高才为县长;刘玉堂、刘轩章、吴冬梅、吴光胜、肖南山、 董谊谦、韩德庆为副县长;汪德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德树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 会议于1982年3月1日至4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16日至19日召开,会议增选苗志强 、袁政权、石巨章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贤康、张德富、陈绪国、秦宏秀、徐晓春 、黄殿臣、刘治为省人大代表。 人。会议选举侯国新为县人大常委会为主任;刘轩章、吴光胜、韩德庆、袁志文、陈永培、 郝钟沛、朱本栋为副主任;王玉(女)、叶菊花(女)、刘少卿、刘全炳、刘怀瑶(女)、 张公杰、胡坤炎、程兆华、曾莉芳(女)为委员;吴义尧为县长;王显金、刘玉堂、张英玉 (女)、黄圣周、梁栋器为副县长;黄龙强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德树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8月12日至15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17日至21日召开。会 议选举石宏希为县长,补选王振华、黄继烈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四次会议于1987年4 月12日至16日召开。 2人。会议选举侯国新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光胜、韩德庆、陈永培、郝钟沛、黄继烈、 王振华、耿协华、王忠信为副主任;刘金炳、李实、叶菊花(女)、胡坤炎、陈本生、程兆 华(女)、张学化、彭禾、周潜、王永祥、刘怀瑶(女)、赵知维(女)为委员;梁栋器为 县长;王显金、刘玉堂、郭超杰、马国民为副县长;梁勋灿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德树为县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巴黄生、邢禧林、乔少珍、李华林、范少荣(女)、赵知维(女)侯国 新、傅斯均为省人大代表。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3月27日至30日召开,会议补选汪德为县人 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3月22日至25日召开。 0人。会议选举侯国新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光胜、刘玉堂、王振华、耿协华、王忠信、 钟德舜为副主任;王永祥、田绍武、朱再云(女)、刘树会、李实、汪祖录、陈木生、陈开 新(女)、张公梯、范少云(女)、柯霞玲(女)、徐舰平、彭禾、谢德美为委员;梁栋器 为县长;王显金、郭超杰、马国民、王新林、张吉俊、陈方德、江华年、刘殿功为副县长; 梁勋灿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黄龙强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于1992年3月25日至 29日召开,会议选举柯亨松为县长;接受梁栋器辞去县长职务。第三次会议于1993年3月15 日至19日召开,会议补选韩德庆、黄继烈、俞志新、谢德美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祖盛 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忠信、王忠银、杨美宇(女)、胡丽容(女)、徐晓春、奚金龙、梁 栋器、游一鸣为省人大代表。 人。会议选举梁栋器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新林、钟德舜、谢德美、何秀满、万维礼、杨 立忠为副主任;方贤时、石教才、朱再云、刘树会、伍修成、李实、张公梯、罗广清、柯美 魁、柯霞玲、赵恢刚、钟若雷、桂加贵、徐舰平、彭禾、游一鸣为委员;柯亨松为县长;朱 中华、李富学、陈敦顺、赵俊明、荣辉、张广华、郑凡华、董美和、黄治尧为副县长;汪祖 盛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黄龙强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会议于1995年2月25日至28日 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96年3月13日至16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1月27日至28日召开, 会议选举马辉元等45人为黄石市人大代表。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1日至14日召开,会议 补选乐庸德、胡隆咏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06人。会议选举胡德春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义杰、乐庸德、杨立忠、柯美银、胡隆咏为 副主任;王能国、朱斌、伍修成、余显武、张德秀、陈建平、柯翠新(女)、胡新建、赵克 全、赵恢生、钟智、秦维俊、黄召流、黄治荣、程春梅(女)、樊后荣、潘会棕为委员;董 尚荣为县长;汪祖录、俞水英、徐新斌、董美和为副县长;胡明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刘金 明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8 年1月3日至6日召开,会议选举马辉元等82人为市人大代表;补选崔光、熊源喻为县人大常 委会委员。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1月6日至9日召开,会议选举董尚荣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长林、杨晓晶为委员;刘恒咏为县长。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2月9日至12日召开,会议补选 程春梅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强、桂应生、黄龙兴为委员。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3月28 日至31日召开,会议选举张公福、邢宏银、王能华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喜、赵恢刚 为委员。 依法选举产生了阳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设立了办公室,1984年改设“四科一室 ”,至1998年增到“六委一室”。 ,作出决议95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34人次;开展视察检查123次;督办代表建议363 3件。 定)1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1人次。其中第8次会议任命王显金为副县长;第27次会 议 接受吴高才辞去县长职务,决定董谊谦为代县长,任命张英玉、冯美政为副县长。第30次会 议接受汪德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黄龙强为代理院长;开展视察检查12次;督办代 表建议741件。 定)17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8人次。其中第9次会议接受吴义尧辞去县长职务;决定 石宏希为代县长;第18次会议任命郭超杰为副县长。开展视察检查11次;督办代表建议957 件。 决定)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0人次。其中第2次会议任命郑毅为副县长。第4次会议 任命王新林、张建平为副县长。第9次会议任命陈方德为副县长。第14次会议任命刘殿功、 江华年为副县长;接受郑毅辞去副县长职务。第17次会议任命张吉俊为副县长;接受张建平 辞去副县长职务。开展视察检查13次;督办代表建议490件。 决定)11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其中第3次会议接受马国民辞去副县长职务。 第5次会议任命陈敦顺为副县长。第6次任命朱中华为副县长;接受陈方德辞去副县长职务。 第10次会议任命赵俊明为副县长;接受江华年辞去副县长职务。第11次会议任命彭国春为副 县长。第13次会议决定汪祖盛为县人民法院代院长;接受梁勋灿辞去县法院院长职务。第14 次会议任命荣辉为副县长。第15次会议任命黄会文为副县长。第18次会议任命张广华、郑凡 华为副县长;接受郭超杰、张吉俊辞去副县长职务。开展视察检查15次;督办代表建议401 件。 决定)15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8人次。其中第5次会议任命李金池为副县长;接受张 广华辞去副县长职务。第7次会议任命周武咸、俞水英、陈建新为副县长;接受陈敦顺、荣 辉、万文辉辞去副县长职务。第8次会议任命王继成为副县长。第9次会议任命尹少华为副县 长;接受赵俊明辞去副县长职务。第12次会议任命宋旭余为副县长;接受李金池辞去副县长 职务。第14次会议任命刘新池为副县长。第15次会议接受陈建新辞去副县长职务。第17次会 议任命帅宏喜为副县长。第18次会议任命柯美银、邢宏银为副县长;接受宋旭余、周武咸、 刘新池辞去副县长职务。第21次会议接受李富学辞去副县长职务。第22次会议接受赵恢刚辞 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第23次会议任命龚文龙为副县长;接受帅宏喜辞去副县长职务。 开展视察检查28次;督办代表建议451件。 决定)30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5人次。其中第5次会议接受龚文龙辞去副县长职务; 任命何方明为副县长。第6次会议接受柯翠新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第7次会议接受董 尚荣辞去县长职务;徐新斌、董美和辞去副县长职务;任命刘恒咏为副县长,决定其为代县 长;任命陈建 新、邢宏银为副县长。第13次会议接受何方明辞去副县长职务。第18次会议罢免朱美法、罗 克雄的市人大代表职务,补选李新国、何敏为市人大代表。第19次会议接受乐庸德、胡隆咏 、杨立忠等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杨晓晶、熊源喻等辞去委员职务。第24次会议接 受崔光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补选彭方和为市人大代表。第27次会议接受王义杰辞去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接受陈建新、邢宏银辞去副县长职务;任命方茂富、柯昌文为副 县长。第29次会议接受刘金明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胡敏辞去副县长职务;决定肖 辉为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第31次会议补选张公福、邢宏银为市人大代表。第32次会议任 命刘文水为副县长。开展视察检查44次;督办代表建议577件。 第三节 黄石港区人民代表大会 黄石港区位于长江南岸,黄石市区东北面,区域面积41.8平方公里,人口19.66万。1979年 成立黄石港区,现辖黄石港、沈家营、红旗桥、胜阳港四个街道办事处,36个社区居委会。 黄石港区古时称茨圻、流沂、黄石矶、黄石城。因水陆交通便利,很早就成为一个集镇。明 末清初,长江水运逐渐发达,黄石港成为水运港口。经过五十年的建设,已形成了纺织、建 材、医药、轻工、机械、化工、食品等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是鄂东南最大的物资集散地和 商贸云集地。 次会议均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 院工作报告。自1987年3月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历次会议都审议和批准区 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表320人。会议选举赵兴泰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义、杨德轩、徐增辅为副主任,刘绪明 、刘福忠、余益道、张中道、张利联(女)、宋庆福、赵瑞芳(女)为委员;孙福海为区长 ,郭连源、朱生之、黄开和、刘书智、吴金生为副区长;夏汉民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梁三富为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3 月16日至1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20人。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3月12日至14日召开,出席会 议代表320人。第四次会议于1983年3月24日至2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17人。选举孙福海 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存良为副主任;杜大发为区长。第五次会议于1984年1月23日至24 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17人。选举市人大代表101人。 代 表250人。选举龚兆华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增辅、刘书智、李存良、李嘉仁为副主任, 王万松、卢青松、叶宗明、李立忠、陈乃炜、陈珍容(女)、邵灵棣(女)、顾菽青(女) 为委员;朱生之为区长,王远超、纪昌友、方志学为副区长;夏汉民为区人民法院院长;余 建春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 85年6月18日至1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48人。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6月11日至13日召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247人。 表126人。选举龚兆华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增辅、刘书智、王远超、李存良为副主任, 车卡佳(女)、卢青松、叶宗明、严青、沈招秋(女)、陈晖、陈珍容(女)、周德刚、顾 菽青(女)、蔡伯铭为委员;胡来森为区长,纪昌友、屈建东、方志学、陈推为副区长;范 先灿为区人民法院院长;余建春为区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 准);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4月12日至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5人。选举魏启武为区人大 常委会委员。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1月24日至2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4人。选举丁运坤等 75人为市人大代表。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4月12日至2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4人。 表178人。选举冯炳廷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远超、石必忠、刘书智、张杰元为副主任, 王先奇、车卡佳(女)、卢青松、任少兰(女)、刘素芬(女)、严青、吴汉杰、徐维金、 夏炎森、梁正友、董方博、魏启武为委员;丁德年为区长,方志学、叶青松、纪昌友、 夏贤甫为副区长;黄钢山为区人民法院院长;余建春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 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14日至1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8 人。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11日至1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8人。 表183人。选举冯炳廷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书智、王远超、方志学、张杰元、刘丰泉为 副主任,王先奇、王润生、任少兰(女)、刘树民、吴汉杰、陈晖、陈伯山、周惠君(女) 、徐维金、梁正友、游少先、董方博、曾昭贵为委员;丁德年为区长,程焱林、叶青松 、孔星(女)、周建新为副区长;黄钢山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沈留法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1日至4日召开,出 席会议代表181人。选举方水清等72人为市人大代表。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8日至11日召 开,出席会议代表177人。选举邓绍奎(女)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纯玉、刘映芳(女) 为副区长。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2日至1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9人。选举刘绪明为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炎生为委员。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1日至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 表179人。选举周建新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光辉为区长。 157人。选举邓绍奎(女)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丰泉、刘绪明、汤元火旦、曾繁端为 副主任,王克、王正义、王洪选(女)、邓平、冯海文、朱秋玉(女)、刘正新、刘敦想、肖 炎生、陆震、陈伯山、罗来荣、罗嗣忠、梁正友、彭荣华(女)、董方博为委员;黄国 雄为区长,叶长青、刘映芳(女)、胡仲军、段书权为副区长;陈敬礼为区人民法院院长; 汪继新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 1998年12月23日至26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6人。选举王大桥等55人为市人大代表。第三 次会议于2000年1月20日至2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4人。选举成佳刚为区长。第四次会议 于2001年1月12日至15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2人。选举黄国雄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寿 安为副主任,吴长军为副区长,曹祥湖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1月30日召 开,出席会议代表152人。选举杨智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58人。选举杨智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寿安、曾繁端、肖炎生、郭建胜、韩鄂辉为副主任 ,王克、马建国、冯海文、刘子俊、刘正新、刘灵敏、刘海平、朱秋玉(女)、汪自云、陆 震、张兆淦、张红珍(女)、罗来荣、胡家平、唐祥华、黄朝刚为委员;成佳刚为区长 ,吴长军、汪岚(女)、罗刚、段书权为副区长;曹祥湖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汪继新为区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71项,作出决议(决定)145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0人次,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89次 ,督办代表建议意见3034件。 定)11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次。其中第15次会议接受孙福海辞去区长职务,决定 杜大发为代区长。第23次会议接受杜大发辞去区长职务,决定朱生之为代区长。开展视察检 查15次,督办代表建议1661件。 定)13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人次。其中第十二次会议接受朱生之辞去区长职务,决 定尹迪生为代区长。开展视察检查6次,督办代表建议308件。 定)1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9人次。其中第十七次会议接受胡来生辞去区长职务,决 定丁德年为代区长。开展视察检查9次,督办代表建议182件。 定)66个,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人次。其中第15次会议任命孔星为副区长,开展视 察检查19次,督办代表建议230件。 决定)1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人次。其中第37次会议接受罗光辉辞去区长职务, 决定黄国雄为代区长。开展视察检查20次,督办代表建议432件。 定)23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2人次。其中第8次会议接受黄国雄辞去区长职务,决定 成佳刚为代区长。开展视察检查20次,督办代表建议221件。 第四节 西塞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与浠水、蕲春隔江相望。面积112.4平方公里,人口24.4万。1979年成立石灰窑区,2001年 更名为西塞山区,现辖河口镇和西塞、黄思湾、临江、八泉、陈家湾、澄月六个街道办事处 。辖区内矿产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工业基础雄厚,已形成冶炼、机械、化工、医药、轻工 、建材六大支柱产业。从1980年1月至2002年3月,原石灰窑区共召开6届人民代表大会,区 名更改后,区人民代表大会重新计届,2003年2月,更名后的西塞山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 塞山区产生第一届西塞山区人民代表大会,截止2003年2月举行1次会议。历次会议均听取 和审议区 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区财政预算以及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出相应决议。 代表258人。会议选举杨丽川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丰年、刘明、冯海鹏为副主任;张序 坤为区长,周继武、李家丰、李俊峰、于进福、郭福金、夏振东为副区长;程忠汉为区人民 法院院长;万维涛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 二次会议于1981年4月27日至30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6月30日至7月2日召开,会议补 选马丰年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庹登粹为副主任,陆阳柱为区长。第四次会议于1983年4月2 7日至29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于1984年1月20日召开,会议选举市人大代表94名。 2名。会议选举陆阳柱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兰新生、夏振东、潘志民为副主任;梁三富为 区长,万恒发、李家丰、陈双如为副区长;程忠汉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焕才为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6月20日至22 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5月15日至17日召开。 名。会议选举陆阳柱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志民、黄发叶、兰新生为副主任;梁三富为区 长,万恒发、陈双如、叶序礼、刘纳鹏为副区长;郭晓松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焕才为区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5月31 日至6月2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1月18日至20日召开,会议选举市人大代表77名。第 四次会议于1989年5月4日至6日召开。 名。会议选举曹光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志民、王维邦、汪洋、肖亦萍(女)为副主任 ;梁三富为区长,万恒发、叶序礼、陈双如、刘纳鹏为副区长;郭晓松为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焕才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 1991年4月10日至13日召开,会议选举欧阳建民为区长。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4月15日至18日 召开,会议选举田永安为区长。 2名。会议选举曹光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开勇、汪洋、项华阳、董兴进为副主任;田 永安为区长,胡家法、陈双如、刘纳鹏、王子雄为副区长;郭晓松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焕 才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4 年3月1日至5日召开,会议选举田永安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霞(女)为副主任;胡家 法为区长;选举市人大代表72名。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2月27日至3月2日召开。第四次会议 于1996年1月31日至2月3日召开,会议选举周和平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 月11日至14日召开,会议补选李德培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浩军为区长。 。会议选举田永安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培、陈家才、江正保、秦本为副主任;柯俊为 区长,熊大保、李迎征、柯尊放、夏晓玲(女)为副区长;周和平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程平 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 12月28日至30日召开,会议选举市人大代表56名。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1月27日至30日召开 ,会议选举周爱国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月6日至9日召开。第五次会议 于2001年1月14日至17日召开。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3月4日至7日召开,会议补选张晓斌为区 长。 日召开,出席代表150名。会议选举黄浩军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明、陈家才、柯尊放 、方祥炎为副主任;张晓斌为区长,杜水生、苏梅林(女)、李碧、张恩强为副区长;纪源泉 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金明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 准)。 构不断完善。目前,区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资源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告348项,作出决议(决定)70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3人次;开展视察检查185次; 督办代表建议3748件。 定)12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人次。开展视察检查26次;督办代表建议1963件。 定)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其中第1次会议任命刘纳鹏为副区长。开展视察检 查22次;督办代表建议528件。 定)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人次。开展视察检查21次;督办代表建议334件。 定)7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其中第13次会议任命胡家法为副区长;第15次会 议任命田永安为副区长,决定其代理区长,接受欧阳建民辞去区长职务。开展视察检查22次 ;督办代表建议267件。 决定)20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0人次。其中第2次会议任命景祖儒为副区长;第3次 会议任命徐兴燕为副区长;第4次会议任命胡家法为代理区长,接受田永安辞去区长职务; 第7次会议接受曹光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景祖儒辞去副区长职务;第9次会议任命 余乐平、陈家才为副区长,接受陈双如辞去副区长职务;第10次会议任命张友启为副区长; 第17次会议任命张良兰为副区长,接受徐兴燕辞去副区长职务;第19次会议接受郭晓松辞去 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周和平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代理院长;第22次会议任命 石文怀 为副区长;第28次会议任命熊大保、李迎征为副区长,接受余乐平、王子雄辞去副区长职务 ;第29次会议接受胡家法辞去区长职务;第36次会议任命柯俊为副区长,决定其代理区长, 任命柯 尊放、夏晓玲为副区长,接受黄浩军辞去区长职务。开展视察检查30次;督办代表建议352 件。 决定)15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8人次。其中第17次会议接受熊大保辞去副区长职务, 任命杜水生为副区长;第25次会议接受夏晓玲辞去副区长职务;第31次会议任命苏梅林为副 区长;第37次会议接受程平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刘金明为区人民检察院代理 检察长;第40次会议接受李迎征辞去副区长职务,接受周爱国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 命陈新胜为副区长,任命纪源泉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代理院长。开展视察检查64次 ;督办代表建议304件。 报告8项,作出决议(决定)1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开展视察检查9次;督办 代表建议65件。
下陆区于1979年在黄石市郊区的基础上建区,面积38平方公里,人口11.9万。建国初为大冶 工矿特区之属乡,继而改建石矿区、黄石第二区、黄石市郊区,1979年更名为下陆区,现辖 新下陆、老下陆、东方山三个街道办事处、15个行政村、22个社区居委会。辖区内有大冶有 色金属公司、东方钢铁公司、湖北拖拉机厂等21家大中型企业,形成了以冶金、机械、纺织 为主导的工业体系。被誉为“三楚第一山”的东方山,座落在区西北角,以佛事盛传而闻名 ,为“AA”级风景名胜区,是省内规模最大的佛教胜地之一。 历次会议均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人民法院、 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 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6人。会议选举孔楚尧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加、郑古顺为副主任,刘金梅、陆宏军、 杨光钊、柯如凤、郝树新、徐本祺、谭正坤、童泳尧为委员;邵金龙为区长,谈家林、李松 年、周毅青、方璋、臧信为副区长;程文杰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市人大代表95人。第 二次会议于1981年5月4日至6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5月7日至9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于 1983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于1984年1月20日至21日召开,选举市人大代表70人 。 3人。会议选举臧信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继添、曾纪云为副主任,梁文发、陆宏钧、柯 春庭、谭正坤、张隆彪、梅金龙、盛冬容、阮礼堂、朱致成、彭又喜为委员;张昌尧为区长 ,王宗奕、江祖桢、吴礼贵、张茂梓为副区长;程文杰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杨超为区人民检 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7月24日至2 6日召开,会议选举江载钧为区长。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11日至12日召开。 4人。会议选举张辉贵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继添、詹寅志为副主任,马启兵、马作钧、 方思礼、江后汉、江后军、刘金梅、李文清、李国政、余福安、盛冬容为委员;江载钧为区 长,王宗奕、江祖桢、吴礼贵、张茂梓为副区长;刘道钦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温度为区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2月29日 至3月2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1月17日至18日召开,会议选举市人大代表41人。第四 次会议于1989年3月1日至4日召开,补选市人大代表12人。 3人。会议选举周水舟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继添、詹寅志、温度为副主任,李志华、李 国政、伍明爱、肖立、陆登本、张嗣林、周本发、郭康、郭庆启、曹建新、盛冬容、程良明 、雷元金为委员;袁建军为区长,江祖桢、王宗奕、吴礼贵、刘金梅为副区长;周和平为区 人民法院院长;陆隆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1月11日至13日召开,会议补选段一新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三 次会议于1992年4月2日至4日召开。 人。会议选举袁建军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华、李继添、郭庆启、詹寅志为副主任,马 哲应、方昌明、刘立华、邹孝生、张嗣林、陆登本、周本发、周永兴、徐海晏、黄水清、盛 冬容、程正国、程良明为委员;石代田为区长,朱致成、刘金梅、刘新耀、江祖桢、余昌荣 为副区长;周和平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陆隆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 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1日至5日召开,会议选举石代田为区人大 常委会主任;余昌荣为区长;选举市人大代表53人。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日至3日召开 ,会议选举汪继新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 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2日至15日召开,会议接受李继添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补 选吴礼贵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从山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4 日至6日召开。 人。会议选举胡超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致成、张纯、张辉华、魏启武为副主任,马哲应 、方三安、艾道发、吕秋梅、刘显瑞、吴高炎、张水明、张绍华、陈阳升、黄水清、鲁仲佑 为委员;罗光辉为区长,叶贤林、刘金梅、张求应、赵重迎为副区长;曹祥湖为区人民法院 院长;赵志龙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 会议于1998年12月17日至18日召开,会议选举市人大代表40人。第三次会议于1999年3月9日 至11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月18日至20日召开,会议选举罗光辉为区人大常委会主 任;周蔚芬为区长;朱致成为市人大代表。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2月14日至16日召开,会议 选举程钧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3月6日至8日召开,会议选举盛冬容为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主任,王能昌、朱磊、张辉华、盛冬容、鲁仲佑为副主任,王学广、王能彪、邓延才、刘鹏 、江吉青、李旭红、张昌虎、胡汉启、胡鹤翔、徐永霞、程正忠、释正慈、虞细毛为委员; 周蔚芬为区长,刘茵、刘昌猛、李文华、余福安为副区长;程钧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先德 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项,作出决议(决定)175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4人次;开展视察检查138次;督办 代表建议1176件。 决定)13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人次。其中第20次会议任命杨行先为副区长。第26次 会议接受杨行先辞去副区长职务,任命吴礼贵、王宗奕、江祖桢为副区长。第28次会议决定 杨超为下陆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开展视察1次;督办代表建议197件。 决定)1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人次。其中第4次会议任命江载钧为副区长;第5次会 议补选出席市人大代表2人;第9次会议决定江载钧为代区长;第12次会议接受王忠奕辞去副 区长职务;第13次会议增补市人大代表6人;第16次会议任命曾伏珠为副区长;第17次会议 决定温度为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开展视察检查19次;督办代表建议217件。 决定)23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人次。其中第2次会议任命陈忠仪为副区长;第18次 会议接受陈忠仪辞去副区长职务,任命袁建军为副区长,接受张辉贵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职务;第23次会议决定袁建军为代区长。开展视察检查16次;督办代表建议149件。 (决定)3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8人次。其中第2次会议补选市人大代表2名;第9次 会议任命余昌荣为副区长;第12次会议接受黄镇权辞去副区长职务;第13次会议接受王忠奕 辞去副区长职务,任命朱致成为副区长;第14次会议接受袁建军辞去区长职务,任命石 代田为副区长,决定其代理区长;第15次会议接受周水舟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开展 视察检查23次;督办代表建议243件。 (决定)4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1人次。其中第2次会议任命张景全为副区长;第9 次会议任命黄松仁为副区长;第10次会议接受陆隆富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汪 继新为代检察长,任命肖伯勋为副区长;第18次会议接受周和平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李从山为副院长,决定其代理院长;第20次会议任命赵重迎为副区长。开展视察检查37 次;督办代表建议163件。 (决定)43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1人次。其中第9次会议接受张求应辞去副区长职务 ,任命曹和家为副区长;第13次会议接受罗光辉辞去区长职务,任命周蔚芬为副区长,决定 其 代区长;第17次会议接受刘金梅辞去副区长职务,任命洪文波为副区长;第26次会议接受赵 重迎辞去副区长职务;第29次会议接受叶贤林辞去副区长职务,任命刘茵为副区长;第33次 会议接受曹和家辞去副区长职务,任命李文华、刘昌猛为副区长;接受赵志龙辞去区人民检 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刘先德为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开展视察检查38次;督办代 表建议158件。 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人次;开展视察调查4次;督办代表建议49件。 第六节 铁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铁山区位于黄石市西部,为黄石、大冶、鄂州的结合部,有黄石西大门之称。1980年成立铁 山区,辖区面积28平方公里,人口6.9万,现辖铁山街道办事处、盛洪卿街道办事处和铁 山镇。是我市新兴的工矿城区,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铁、铜、金、银、大理石、石灰 石等,尤以盛产铁矿石而得名,以发达的采掘工业而闻名中外。 议均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 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 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157人。会议选举胡传汉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学勇、孟进益、李方坤为副主任;张俊生 为区长;孙勇、赵习云、刘福生、余正才为副区长;刘昌秀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温度为区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5月11 日至13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4月23日至25日召开。选举余正才为区长。 120人。会议选举魏绍舜为人大常委会主任,闵朝晖、史炳奇、郭帮钦、周毅清为副主任; 杨行先为区长,肖汉庆、赵聚雄、张光水、闵朝晖为副区长;刘昌秀为法院院长;温度为检 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16日至1 8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9月11日至13日召开,选举余正才为人大常委会主任。 表111人。会议选举余正才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炳奇、周毅清、闵朝晖、郭帮钦为副主 任,史炳琦、刘渭浜、严芳放、余荣华、余友松、邹广英、张梅芳、陈锦怀、郑文书、姜友 谊(女)、莫宁、夏玉兰(女)、崔家雄、温百来为委员;柯大云为区长,卫福春、赵聚雄 、张光水、李相乾为副区长;刘昌秀为法院院长;陆隆富为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 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3月31日至4月2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198 9年1月19日至1月21日召开,选举出席市人大代表30名。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3月28日至3月3 0日召开。 表156人。会议选举余正才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耀华、周毅清、崔家雄、熊忠义为副主任 ,邓林云、王建荣、王春华、史宾胜、陈庆吉、陆宏明、吴光荣、张梅芳(女)、张新、罗 昌德、杨聚声、胡仁清、胡润香、夏玉兰(女)、崔家雄、随有军为委员;柯大云为区长, 赵聚雄、张光水、李相乾、蔡克玉为副区长;刘昌秀为法院院长;马启发为检察院检察长( 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20日至22日召开,补 选张世江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25日至27日召开,选举丁杰为区长 。 63人。会议选举杨行先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乾、陈耀华、戚中直、熊忠义为副主任, 王春华、石木林、史宾胜、孙景育、苏碧珍(女)、张纯正、陈新泉、林季仁、方建国、姜 年香、徐慰南、随有军为委员;丁杰为区长,王宗奕、叶会清(女)、程加泳、蔡克玉为副 区长;刘昌秀为法院院长;马启发为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 准)。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2日至3月5日召开,选举徐慰南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杰等 30人为市人大代表。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7日至3月9日召开,选举陈葵为人大常委会主任 ,程国强为副区长。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6日至3月8日召开。选举刘渭滨为人大常委 会副主任,杨百昌、吴怀俭、胡长汉为委员。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2日至3月14日召开。 选举张晓斌为区长。 5人。会议选举陈葵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乾、刘渭滨、黄开庭、贺聿诚为副主任,丁进 (女)、王一鸣、王素兵(女)、刘盛义、杨百昌、陆宏明、柯茨南、姜先声(女)、祝培 章、高德斌、阎建武、潘兰英(女)为委员;张晓斌为区长,刘元集(女)、刘昌猛、吴风 雨、胡长汉、王建祥为副区长;陆乃文为法院院长;戴圣仁为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 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12月22日至24日召开。会议选举王政文 等23人为市人大代表。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2月16日至18日召开。会议补选李普发、吴怀俭 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石木林为区法院院长。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2月27日至3月1日召开。 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3月6日至3月8日召开。会议选举吴风雨为区长。 2人。会议选举柯俊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德斌、黄开庭、廖新华、贺聿诚为副主任,万 建军、王芬(女)、王银舟、刘合伍、刘同煜、张德华、杨百昌、周少雄、赵颖(女)、胡 子凡、娄毓琦、阎建武、蔡乾盛、潘兰英(女)为委员;吴风雨为区长,左名幸、刘公海、 陆宏江、赵雁鸿(女)为副区长;石木林为法院院长;郭西渠为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 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作报告72项,作出决议(决定)72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6人次;开展视察检察669次 ;督办代表建议1154件。 定)9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人次。其中第3次会议接受胡传汉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职务;张俊生辞去区长职务,周毅清辞去副区长职务。开展视察法检查86次,督办代表建议 175件。 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次。其中第3次会议接受魏绍舜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余正才辞去区长职务。任命杨行先为副区长,决定其代理区长,赵聚雄、张光水、闵朝晖 、肖汉庆为副区长。第4次会议任命柯大云为副区长,决定其代理区长,卫福春为副区长 。开展 视察检查138次,督办代表建议189件。 定)12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人次。其中第1次会议任命李相乾为副区长。开展视察 检查83次,督办代表建议218件。 定)9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次。其中第3次会议接受柯大云辞去区长职务,决定丁 杰为代理区长,任命叶会清、程加泳、王宗奕为副区长。开展视察检查98次,督办代表建议 230件。 定)15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其中第4次会议接受丁杰辞去区长职务,程国强 、叶会清辞去副区长职务;决定张晓斌为代理区长,任命刘昌猛、刘元集为副区长。开展视 察检查103次;督办代表建议218件。 定)15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人次。其中第5次会议接受张晓斌辞去区长职务,刘元 集、刘昌猛、胡长汉、王见祥辞去副区长职务;决定吴风雨为代理区长,任命刘公海、左名 幸为副区长。开展视察检查157次;督办代表建议53件。 检查4次,督办代表建议71件。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志--第十一章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来源: 时间:200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