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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志--第十章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来源:      时间:2008-01-04

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自1999年1月16日举行第一次会议始,至2004年2月召开市第十一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止,任期5年,期间共召开6次会议。

第一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代表产生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黄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的名额为345名,各县(市)区、解放军驻黄部队于1998年12月31日前依法选举产生市十

届人大代表341名。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全部代表资格有效

。
二、代表名单
大冶市代表团:
丁经胜  马清明  方奇珍(女)  王  根  王天明
王仙桃(女)  尹国富  邓国胜  甘臣道  石正栋
石忠文  刘合奎  刘福兴  许恢让  许道刚
阮成发  乔永红  纪光银  伍佳元  李从山
李名模  李国斌  李家驹  李盛全  肖甘霖
吴长军  吴华宗  余昌志  余显权  张明强
张燕君(女)  陈  斌  陈木森  陈林舫  郑国尧
郑昌滋  明国安  周国发  周蔚芬  姜学鹏
金玉香(女)  姜笑山  胡兴林  胡松明  胡松柏
胡其禄  胡家法  胡映金  胡晓峰  胡献华
胡普如  柯国政  柯清华  侯国俊  贺祖望
郭衍炳  徐文卿  徐平修  徐继祥  梁瑞祥
黄开余  黄开鹏  黄龙强  黄学斌  黄朝洪
黄清华(女)  黄朝润  黄群佳  梅智学  曹加良
曹祥林  曹  琳  董相金  程良启  程良铭
程建国  鲁仲如  雷俊杰  潘柏祥
阳新县代表团:
马辉元  王义杰  王  勇  左  莉(女)  方世江
方世湖  邓昌云  尹定灯  石顺海  石教法
石教庆  卢国淦  田绍武  乐建霖  乐庸德
冯祥祜  邢太树  成群峰  朱中华  朱美法
朱  斌  任世茂  刘金明  刘恒发  刘恒咏
刘修华  杨东风  杨立中  李名松  李远庆
李学农  李国华(女)  李朝流  李朝强  肖本龙
肖龙玉  肖胜国  吴素贞(女)  何秀星  邱永恒
汪祖林  汪祖录  宋登铜  张佑明  张嗣义
张德秀  陈从明  陈前希  明平喜  罗克雄
周荣清  周瑞福  柯于海  柯亨松  柯昌文
柯美银  柯儒辉  胡寿生  胡明安  胡隆咏
胡新建  胡德春  赵恢刚  钟学明  徐新斌
俞水英(女)  黄治宇  曹瑞平  盛祥旭  梁勋灿
梁玉香(女)  董才舒  董尚荣  董美和  程民树
程时生  程良佳  蔡克力  褚  玲  樊仁昌
潘会棕  戴嘉甫
黄石港区代表团:
丁德年  王正义  王志娟(女)  王明庚  卢国祥
邓绍奎(女)  冯炳廷  冯晓光  向  阳  刘绪明
向美英(女)  刘映芳(女)  刘菊英(女)  刘敦想  刘福年
孙重建  杨胜华  杨福义  李叶青  李名钢
肖  静(女)  吴大国  吴宏堂  吴建刚  何亚彬
邱善希  余旦溪(女)  张池柳  张窑生  张路元
陈  晖  陈登送  罗相成  柯美容(女)  洪  洋
胡秋兰(女)  胡菊萍(女)  赵志坚(女)  赵咏秋(女)  姚传桐
袁能银  钱  勇  唐和平  郭建胜  黄国雄
萧俊臣  曹亚东  彭耀华  童矫胜  蔡可传
蔡明秋  谭文阶  薛启隆
西塞山区代表团:
万家嗣  马俊卿  王先林  王建华  王铁民
文和平  邓小柱  叶良明  卢在龙  田永安
冯焕运  刘元凯  刘志高  刘建新  江贤金
孙永平  杨  智  李  俊  李  萍(女)  李存家
李春红(女)  李德培  吴  松  邱标师  邹  勇
张友信  张孝超  张恩强  张解源  陈大道
陈  丹(女)  陈声信  陈阿玲  陈家才  易应钊
罗光华  周亚特  郑昌胜  柯  俊  胡会喜
胡素文(女)  桂劲东  夏贤甫  夏晓玲(女)  郭远东
郭嗣华  黄浩军  曹  铁  曹礼炎  曹祥家
程  琪  程良胜  曾元生  詹梅邻(女)  漆龙彦
黎耀煌
下陆区代表团:
丁  杰  王红杰(女)  王志辉  王学广  王细鹤
王能彪  尹本明  叶永锋  向东方(女)  刘克昌
江后均  农大桂  孙金良  纪孟瑜  李国祥
李  燕(女)  余昌荣  余福安  谷守珍(女)  闵远良
汪治怀  汪道胜  沈  群  张昌虎  陈家杰
易志方  罗光辉  周永胜  柯大云  胡  超
胡承运  赵志龙  贺降福  夏李军  黄文洲
曹祥湖  程良健  释正慈  魏启武
铁山区代表团:
王政文  王晓梅(女)  卢  冶  刘合伍  杨百昌
杨行先  苏国柱  李建中  肖旭明  肖唐友
吴兴龙  张晓斌  陆保世  陈  葵  陈泽云
胡子凡  祝培章  贺聿诚  徐新汶  黄瑞云
程德新  樊建国  潘天宝  潘兰英(女)
解放军代表团:
卜祥德  王大桥  李晓景  张庆华  张松振
杨晓晶  唐德厚  曹树莹
三、代表构成
工人代表60人,占代表总数的17.6%;农民代表46人,占代表总数的13.5%;解放军代表8人

,占代表总数的2.3%;知识分子代表79人,占代表总数的23.2%;干部代表118人,占代表总

数的34.6%;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代表21人,占代表总数的6.2%;个体、私营业主代

表7人,占代表总数的2%,归侨代表2人,占代表总数的0.6%。
代表中,妇女代表38人,占代表总数的11%;少数民族代表2人,占代表总数的0.6%;非中共

党员代表45人,占代表总数的13.1%。
四、代表变动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实有代表342人。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共减少代表4名

,其中接受辞职1名:李名模;罢免3名:王勇、方世湖、陈家杰。补选代表5名:

李鹏国、刘志山、童吉山、程春梅、朱致成。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实有代表339人。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共减少代表10

名,其中调离本行政区6名:梅智学、刘志山、冯晓光、张庆华、孙永平、张松振;罢免4

名:罗克雄、朱美发、王建华、胡会喜。补选代表7名:孙连忠、夏金瑞、何敏、李新国、

蒋勇、汪道锦、朱国华。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实有代表342人。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共减少代表12

名,其中调离本行政区10名:阮成发、胡家法、黄群佳、褚玲、李学农、吴宏堂、黄国雄

、刘志高、易应钊、李建中;辞职2名:文和平、王志辉;补选代表15名:郭仲藩、肖家祥

、张肇淦、王东风、彭方和、刘雪荣、汪斌、姚寿安、张柏青、李文良、刘新桥、陈敬刚、

陈家宏、刘传转、汪昌铁。

第二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

一、第一次会议
1、会议时间及议程
会议于1999年1月16日至2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322人。
会议听取审查市长阮成发所作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程德新所作的市1998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9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邱善希所作的市1998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旦溪所作的市

九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国祥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陈佑春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陈家杰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大国、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

为副主任,张孝超为秘书长,邓小柱等25人为委员;阮成发为市长,马清明、胡菊萍(女)

、吴兴龙、张嗣义、胡德春为副市长;姜学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铁民为市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决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曹祥家为法制委员会主任委

员,李存家为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大桥等3人为法制委员会委员;胡承运为财政经济

委员会主任委员,戴嘉甫为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冯晓光等4人为财政经济委员会委

员;沈群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周荣清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杨胜华等3人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程良胜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

委员,邱标师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文洲等3人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

员会委员。
大会收到议案41件,经审查,作出决议1件:《关于加大扶贫力度、实现全市农村整体脱贫

的决议》;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5件;转为建议35件,连同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意见33件共68

件,交有关部门会后办理。
2、会议机构
(1)主席团
丁德年  马俊卿  马清明  王政文  卢  冶
卢国祥  任世茂  向东方(女)  刘克昌  刘建新
阮成发  孙永平  纪孟瑜  李存家  李国祥
肖旭明  肖唐友  吴大国  余昌志  邹  勇
汪道胜  张孝超  张松振  陈家杰  周亚特
柯儒辉  胡菊萍(女)  胡  超  胡德春  洪  洋
赵咏秋(女)  郭远东  郭嗣华  唐德厚  黄文洲
黄浩军  童矫胜  彭耀华  褚  玲(女)  樊建国
潘柏祥
(2)秘书长
吴大国
(3)议案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余旦溪(女)
副主任委员:张孝超  李国斌
委  员:向东方(女)  孙重建  陈登送  胡晓峰
曹祥家  程良胜  纪孟瑜  沈  群
夏贤甫  曹祥林  曾元生  戴嘉甫

(4)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俊卿
副主任委员:李国祥  刘克昌
委  员:卢  冶  冯焕运  杨  智  李存家
柯亨松  胡承运  曹  铁  董尚荣
谭文阶  刘志高  向美英(女)  陈木森
罗光华  胡家法  袁能银  程良铭
程  琪

(5)副秘书长
张孝超 李国斌  邓小柱  吴望清  曹祥林
袁能银

二、第二次会议
1、会议时间及议程
会议于2000年3月28日至3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319人。
会议听取审查市长阮成发所作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程德新所作的市1999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邱善希所作的市1999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吴大国所作的市人

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学鹏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铁民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任世茂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大会收到质询案2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答复了代表的质询,代表同意1件作为意见转

市政府办理,1件作为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收到议案49件,经审查,作出决议1件:《

关于综合治理黄荆山北麓沿线采石场的决议》;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件;转为建议46件,

连同大会收到代表建议意见25件共71件,交有关部门会后办理。
2、会议机构
(1)主席团
丁德年  马俊卿  王政文  卢  冶  卢国祥
任世茂  向东方(女)  刘克昌  刘建新  孙永平
纪孟瑜  李国祥  肖旭明  肖唐友  吴大国
余昌志  邹  勇  汪道胜  张孝超  张松振
罗光辉  周亚特  赵咏秋(女)  胡家法  柯儒辉
洪  洋  郭远东  郭嗣华  唐德厚  黄文洲
黄国雄  黄浩军  彭耀华  董尚荣  童矫胜
褚  玲(女)  樊建国  潘柏祥
(2)秘书长
吴大国
(3)副秘书长
张孝超  李国斌  方之双  邓小柱  吴望清
曹祥林  邵红英(女)  袁能银
三、第三次会议
1、会议时间及议程
会议于2001年4月9日至12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337人。
会议听取审查市长阮成发所作的政府工作和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市计委主任程德新

所作的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

邱善希所作的市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吴大国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学鹏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铁民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以无计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上述报告

决议。从本次会议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上述各项报告,均采取无计名投票表决方式

,以获得过半数赞成票通过。
大会收到质询案2件,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会议上

作了答复;收到议案52件,经审查,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3件;转为建议49件,连同大会收

到的代表建议意见40件共89件,交有关部门会后办理。
2、会议机构

(1)主席团
丁德年  马俊卿  王政文  卢  冶  卢国祥
朱国华  任世茂  向东方(女)  刘克昌  纪孟瑜
李国祥  肖旭明  肖唐友  吴大国  吴兴龙
余昌志  邹  勇  汪道胜  张孝超  陈木森
罗光辉  周亚特  赵咏秋(女)  胡家法  柯儒辉
洪  洋  郭远东  郭嗣华  唐德厚  黄文洲
黄国雄  黄浩军  彭耀华  董尚荣  童矫胜
褚  玲(女)  樊建国  潘柏祥
(2)秘书长
吴大国
(3)副秘书长
张孝超  李国斌  方之双  邓小柱  邹红军
曹祥林  邵红英(女)  袁能银

四、第四次会议
1、会议时间及议程
会议于2002年3月19日至22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329人。
会议听取审查代市长肖旭明所作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程德新所作的市2001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邱善希所作的市2001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大国所作的市人

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学鹏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铁民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决议。
会议接受吴大国、周亚特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选举余昌志、郭仲藩、李国斌为市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庚、朱国华、汪斌、周荣清、胡晓峰、蔡可传为委员。选举肖旭明

为市长。
会议决定设立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决定胡晓峰为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增补姚

寿安为法制委员会委员;蔡可传为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明庚为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荣清为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明强为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路元为城乡建

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程良启为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戴嘉甫、邱标师为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李俊为农村委员会委员。
大会收到议案64件,经审查,作出决议1件:《关于加快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决议》;交市

人大常委会审议3件;转为建议60件,连同大会收到的代表的建议意见38件共98件,交有关

部门会后办理。
2、会议机构
(1)主席团
丁德年  王政文  邓小柱  卢  冶  卢国祥
朱中华  朱国华  任世茂  向东方(女)  刘克昌
刘雪荣  纪孟瑜  李国祥  杨  智  吴大国
吴兴龙  余昌志  邹  勇  汪道胜  张孝超
陈木森  罗光辉  周亚特  柯  俊  柯儒辉
洪  洋  郭仲藩  郭远东  郭嗣华  唐德厚
黄文洲  黄浩军  彭耀华  董尚荣  童矫胜
樊建国  潘柏祥
(2)秘书长
吴大国
(3)副秘书长
张孝超  方之双  汪  斌  吴望清  袁能银
张海玲(女)  王志超
五、第五次会议
1、会议时间及议程
会议于2002年12月18日至1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328人。
会议选举王远璋等36人为黄石市出席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

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2、会议机构
(1)主席团
丁德年  王政文  邓小柱  卢  冶  卢国祥
朱中华  朱国华  任世茂  向东方(女)  刘克昌
刘雪荣  纪孟瑜  李国祥  李国斌  杨  智
吴兴龙  余昌志  邹  勇  汪道胜  张孝超
陈木森  罗光辉  柯  俊  柯儒辉  洪  洋
郭仲藩  郭远东  郭嗣华  唐德厚  黄文洲
黄浩军  彭耀华  董尚荣  童矫胜  樊建国
潘柏祥
(2)秘书长
余昌志
(3)副秘书长
张孝超  方之双  汪  斌  邹红军  袁能银
张海玲(女)
六、第六次会议
1、会议时间及议程
会议于2003年3月26日至2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336人。
会议听取审查市长肖旭明所作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程德新所作的市2002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邱善希所作的市2002年

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昌志所作的市人大

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学鹏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

长赵飞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的决议。
会议接受任世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选举王振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赵飞为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大会收到议案62件,经审查,作出决议1件:《关于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的决议》;决定

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5件;转为建议62件,连同大会收到代表的建议意见24件共86件,交有

关部门会后办理。
2、会议机构
(1)主席团
丁德年  王政文  王振有  邓小柱  卢  冶
卢国祥  朱中华  朱国华  向东方(女)  刘克昌
纪孟瑜  李国祥  李国斌  杨  智  吴兴龙
余昌志  邹  勇  汪道胜  张孝超  陈木森
罗光辉  柯  俊  柯儒辉  洪  洋  郭仲藩
郭远东  郭嗣华  唐德厚  黄浩军  彭耀华
董尚荣  童矫胜  樊建国  潘柏祥
(2)秘书长
余昌志
(3)副秘书长
张孝超  胡  超  方之双  汪  斌  邹红军
袁能银  张海玲(女)


〖LM〗
第三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常委会的组成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陈家杰
副主任:吴大国  马俊卿  王政文  李国祥
周亚特  刘克昌
秘书长:张孝超
委  员:邓小柱  邓绍奎(女)  石忠文  田永安
卢  冶  向东方(女)  纪孟瑜  李存家
李名钢  邹  勇  沈  群  陈  葵
张松振  柯儒辉  胡承运  赵咏秋(女)
洪  洋  袁能银  黄文洲  曹祥林
曹祥家  彭耀华  程良胜  童矫胜
戴嘉甫

 

(二)常委会人员构成
本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中共党员24名,占75%;非中共党员8名,占25%。妇女3名,占3.1%

。常委会组成人员平均年龄53.5岁,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2人,占6.2%;41岁至50岁的7人

占21.9%;51岁至60岁的20人,占62.5%;61岁以上的3人,占9.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9

人,占90.6%;中学以下文化程度的3人,占9.4%。
(三)常委会组成人员变动
2000年1月24日,下陆区人大常委会罢免陈家杰市人大代表资格,陈家杰的主任职务随之解

除。
2000年3月,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任世茂为主任。
2001年7月,常委会第16次会议接受赵咏秋辞去委员职务。
2001年9月,常委会第17次会议接受沈群辞去委员及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2001年12月,常委会第19次会议接受马俊卿辞去副主任职务,胡承运、邓绍奎辞去委员职务

。
2002年3月12日,常委会第21次会议接受邓小柱、李名钢、曹祥家辞去委员职务。
2002年3月,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接受吴大国、周亚特辞去副主任职务;选举余昌志、郭仲

藩、李国斌为副主任,王明庚、朱国华、汪斌、周荣清、胡晓峰、蔡可传为委员。
2003年2月,常委会第27次会议接受李存家、戴嘉甫、黄文洲辞去委员职务。
2003年3月29日,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接受任世茂辞去主任职务,选举王振有为主任。
二、常委会历次会议
本届常委会任期内共举行常委会会议33次,听取报告、审议议题167项;作出决议、决定24

个。
第1次会议
会议于1999年2月11日举行。主任陈家杰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吴大国、马俊卿、王政文、

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

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

修正案。
组织学习了地方组织法。
会议任命:
李国斌为市政府秘书长
程德新为市计划委员会主任
陈木森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程良铭为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晓梅为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左莉为市科技委员会主任
柯亨松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杨智为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谭文阶为市对外贸易委员会主任
邓万才为市审计局局长
夏贤甫为市监察局局长
邱善希为市财政局局长
蔡可传为市人事局局长
胡普如为市劳动局局长
李建中为市公安局局长
吴华宗为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胡晓峰为市民政局局长
李远庆为市司法局局长
罗光华为市交通局局长
程良启为市农林局局长
路长江为市规划局局长
周永胜为市贸易局局长
程良健为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吴宏堂为市文化局局长
傅正华为市卫生局局长
张明强为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陈登送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第2次会议
会议于1999年4月20日举行。主任陈家杰、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马俊卿

、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

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常委会工作要点》;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

委员会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尽快实施市

殡仪馆搬迁工程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

团交付审议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任命:
邵红英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曾元生为市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局长
乐海波为市农林局局长
李从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贤义、陆乃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熙康、李儒庆、柴楚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方查生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程良启的市农林局局长职务
聂大臣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周爱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佑春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3次会议
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至29日举行。主任陈家杰、副主任王政文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

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情况、市水利局关于水利基本建设及长

江干堤整险加固情况、市审计局关于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

、市科委关于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改建南湖堤、拓

宽湖滨中路、建设绿色长廊的方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改建南湖堤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市人

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追认许可逮捕市人大代表李名模,决定暂时停止李名模执行市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任命:
任国政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胡跃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建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傅坤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
丰望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柴楚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丽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告诉立案庭庭长
何祥洪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梁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庭长
余晓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黄绪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新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柯玉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副庭长
免去:
陆隆富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道敏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熙康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利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儒庆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梁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柴楚怡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立案庭庭长职务
程钧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傅坤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庭长职务
胡跃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新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建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第4次会议
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至31日举行。主任陈家杰、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政府

、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经济审判工作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司法局关于我市实施“三五

”普法情况、市计委关于市199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财政局关于

市199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同级财政审计整改情况、市计生委关于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管理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大力支持阳新综合治理

水患、兴修水利”议案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公

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实施办法。
会议任命:
董美和为市水利局局长
李建英、邓永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田刚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夏刚、汪洪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夏树雄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曹建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万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立案庭副庭长
夏锦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胡业石、刘继良、李瑜、陈宁、盛秋姣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朱中华的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吴泽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何祥洪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撤销:
周定远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第5次会议
会议于1999年10月28日至29日举行。主任陈家杰、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市政府

、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劳动局关于

我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情况、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我市大中型

企业改革脱困情况、市教委关于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市环保局关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贷款建设二环线工程等城建项目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同意市人

民政府贷款建设二环线工程等城建项目的决议》;审议通过了《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

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人员述职评议的办法》。
会议免去:
马清明的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第6次会议
会议于1999年12月14日至16日举行。副主任吴大国、马俊卿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王政

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

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体改委主任程良铭、市科委主任左莉、市建委主任杨智、市人事局局长蔡可传

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九五”计划主要指标的议案,作出了《

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调整“九五”计划主要指标的决议》;决定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00

年1月中下旬召开;确认许可逮捕市人大代表王建华、方世湖;补选阮成发为省九届人大代

表。
会议任命:
张柏青为市政府副市长
胡超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陈木森的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7次会议
会议于2000年1月24日举行。副主任吴大国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

、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

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罢免陈家杰的省九届人

大代表职务;推选吴大国代理行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第8次会议
会议于2000年3月21日举行。代理主任吴大国、副主任马俊卿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王

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

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

工作报告;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请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审议

通过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

会议选举;审议通过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市十届人大

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决定了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日期;补选吴大国为省九届人大代

表;传达了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第9次会议
会议于2000年5月30日至6月1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马

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市政府、

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

税收征管法贯彻实施情况、市审计局关于199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

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我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员会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有关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

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关于程良铭、左莉、杨智、蔡可

传等对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常

委会工作要点》。
举办了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讲座。
第10次会议
会议于2000年7月25日至26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

、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计委关于市200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财政局关于市200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

财经委、城环委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的审查报告;确认许可逮捕

市人大代表罗克雄。
第11次会议
会议于2002年9月21日至22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

任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政

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农委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德育和

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工作情况、市劳动局关于“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

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更名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并对

内容作了较大修改)、人事任免办法的修正案;通过了任前法律考试办法、视察和检查办法

;通过了述职评议实施方案。
举办了预算法讲座。
第12次会议
会议于2000年11月28日至30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

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政府

、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计委主任程德新、市民政局局长胡晓峰、市规划局局长路长江、市计生委主任陈

登送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听取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199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

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199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审议市物价局关于全市清费治乱工

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清费治乱工作力度的决议;听取审议市环保局关于我

市“一控双达标”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通过

了审议意见督办办法;确认许可对市人大代表胡会喜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
举办了WTO与中国法制建设讲座。
会议任命:
陈龙德、余子权、许卫武、詹保中、李萍、卢丽华、周绍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本立、李代祥、万国东、朱自启、胡业石、刘继良、陈学峰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吴兴龙的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第13次会议
会议于2001年2月28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马俊卿

、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

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请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闭

会期间常委会工作要点。
第14次会议
会议于2001年4月2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马俊卿、

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

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报告;决定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1年4月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三

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三

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日程(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三次

会议主席团会议决定;审议通过了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

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联系市人大代表的办法和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办法;听取审议了各专门委员会关于程德新、胡晓峰、路长江、陈

登送等四名述职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第15次会议
会议于2001年5月22日至23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马俊卿、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

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

犯罪案件工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作出了加强渎职

侵权检察工作的决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交通局关于公路法贯彻实施情况、市农林局

关于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

员会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快花湖商贸

区建设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修正

案。根据新修订的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本次会议起,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市“一

府两院”工作报告均采取按表决器表决的方式,以过半数的赞成票通过。
第16次会议
会议于2001年7月30日至31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

、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计委关于200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

财政局关于200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卫生局关于我市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市环保

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

关于我市“三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对《关于在全市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决议(草案)》的说明,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审

议了市规划局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20年)》;作出了关于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办

法、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决定接受赵咏秋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会议任命:
程焱林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唐宜、施峰峰、方丽君、尹策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宏堂的市文化局局长职务
第17次会议
会议于2001年9月20日至21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

、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对市教委、市审计局、市物价局进行了工作评议。
会议决定接受沈群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市十届

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第18次会议
会议于2001年10月25日至26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政府

、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副市长张嗣义、市法院院长姜学鹏和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铁民的述职报告并进

行了评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从本次会议起,常委会把市人

大选举的市政府组成人员纳入述职评议范围。
会议任命:
张海玲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程良启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程德新为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王晓梅为市教育局局长
左莉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罗金发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贾少华为市民政局局长
肖唐友为市人事局局长
胡普如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见明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柯亨松为市农业局局长
董美和为市水利水产局局长
谭文阶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程良胜为市文化体育局(新闻(版权)局)局长
陆乃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曹祥林、邵红英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胡晓峰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蔡可传的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张友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辜汉福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19次会议
会议于2001年12月27日至28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

任马俊卿、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政

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我市2000年

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市科技局关于我市高新技术产

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00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

准200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审议市农业局关于我市2001年农民负担情况的报告,

表决通过了关于我市2001年农民负担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决定接受阮成发辞去市长职务;马俊卿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胡承运、邓绍奎

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报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会议任命:
王东风为市政府副市长
第20次会议
会议于2002年1月25日至26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吴大国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王政文、李国祥、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

、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市政府2001年十件实事和重点工程、关于对市“一府两院”执法“两

制”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请市十届人大

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任命肖旭明为副市长,决定其代理市长。
会议任命:
汪昌铁为市公安局局长
杨洪斌为市监察局局长
免去:
李建中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夏贤甫的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第21次会议
会议于2002年3月11日至12日举行。副主任吴大国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王政文、李国祥、

周亚特、刘克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报告;决定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02年3月1

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

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会

议决定;审议通过了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

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通

过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决定接受邓小柱、李名钢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曹祥家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免去:
刘永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许启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第22次会议
会议于2002年3月27日举行。主任任世茂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余昌志、王政文、李国祥、

刘克昌、郭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

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常委会工作要点。
会议免去:
李国斌的市政府秘书长职务
第23次会议
会议于2002年5月29日至30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余昌志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王政文、李国祥、刘克昌、郭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政府

、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对外贸易法贯彻实施和我市入世应对

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的

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检查我市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

城环委、市人大农村委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任命:
胡超为市政府秘书长
周永胜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周爱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利军、陈敬礼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又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傅坤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池国卿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黄绪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夏树雄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柯生贵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戴和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柯武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詹保中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蓓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曹建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田刚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夏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赵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汪洪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胡太禄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程平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鹤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春贵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丁华、孟文、李红兵、陈谨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胡超的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
柯生贵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舒玉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建设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傅坤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丰望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柴楚怡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何祥洪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李建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田刚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余晓敏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叶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夏树雄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绪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夏刚、汪洪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彦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曹建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新林、夏锦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戴和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柯玉福、池国卿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副庭长职务
万世春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第24次会议
会议于2002年7月29日至30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余昌志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王政文、李国祥、刘克昌、郭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政府

、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贷款建设二环线等城建项目实施情况、关于我市

扶贫开发情况、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200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市

财政局关于200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两

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作出了关于县市区、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2年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听取审议了市文体局关于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及网吧整治情况的报告,经表决赞成票未过半数

,报告没有通过。会议要求市文体局进行认真整改,并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


会议任命:
路长江为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第25次会议
会议于2002年9月25日至26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余昌志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

王政文、李国祥、刘克昌、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

、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民政局关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市计生委关

于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市文体局关于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及网吧集中整治情况、

市环保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任命:
谢见明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
李贤义、聂大臣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魏立成、陈熙康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礼成、舒玉英、丰望清、余子权、陈龙德、李新林、姜水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第26次会议
会议于2002年11月27日至29日举行。主任任世茂、副主任余昌志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

任王政文、李国祥、刘克昌、郭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政

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副市长胡德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普如、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谭文

阶、市卫生局局长傅正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程焱林、市水利水产局局长董美和的述职报告

并进行了评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市2002年财政预算部分指标的议案,作出了同意市

政府调整我市2002年财政预算部分指标的决议;听取审议市财政局关于2001年市本级财政决

算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200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报

告,作出了批准200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作出了召开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表

彰先进市人大代表和先进人大工作者的决定;听取审议了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决定

;审议通过了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五次

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决定接受王铁民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人大常委会批准)

。
第27次会议
会议于2003年2月26日举行。副主任余昌志、王政文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刘克昌、郭

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计委关于加快我市第三产业发

展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决议;听取审议主任会议关于决议决定清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

关于废止部分决议决定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草案);决定

召开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李存家、戴嘉甫、黄文洲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报市

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
会议任命:
赵飞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第28次会议
会议于2003年3月20日举行。副主任余昌志、王政文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李国祥、刘

克昌、郭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

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请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审议

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闭会期间常委会工作要点;听取审议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

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

通过;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会议

决定;审议通过了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

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

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决定:
赵飞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第29次会议
会议于2003年5月29日至30日举行。副主任余昌志、王政文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李国

祥、刘克昌、郭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

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

过了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资源保护工作、市林业局关于

退耕还林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政府外债加强管理的议案

、关于尽快启动市科技馆迁建工程的议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举全市之力加快建设湖北

科技学院的议案、市人大农村委关于切实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作

出了关于加快科技馆迁建工程建设、关于加强政府外债管理、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农业技术推

广工作的决议。
会议任命:
张树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夏长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方丽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余晓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谢玉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审判庭副庭长
戴圣仁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万国东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翟义强、朱碧巍、李刚、谢峰、沈艳琼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赵志龙为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辉为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汪继新为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金明为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先德为下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西渠为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詹保中的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易文安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田兴国、王庆林、王乃衡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第30次会议
会议于2003年7月30日至31日举行。副主任余昌志、王政文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李国

祥、刘克昌、郭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

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通报并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

了评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计委关于市200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

况、市财政局关于市200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科技局关于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的

报告。
会议任命:
程良胜为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免去:
胡菊萍的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第31次会议
会议于2003年9月25日至26日举行。副主任余昌志、王政文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李国

祥、刘克昌、郭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

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2002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

了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审计局关于2002年市本级财政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情况、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试点工作情

况、

市农业局关于大力发展基地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财政局关于20

02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听取审议市人大城环委关

于建设黄坪山生态旅游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发建设黄坪山七峰山自然生

态旅游风景区的决议;通过了关于黄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

召开黄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任命:
吴兴龙为市政府副市长
第32次会议
会议于2003年11月20日至21日举行。副主任余昌志、王政文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李国

祥、刘克昌、郭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院、市

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关

于实

施《关于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的决议》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情况

的报

告;听取审议市经贸委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对该报告的审议意

见;听取审议了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届人大开展述职评议情况的报告

。
会议任命:
袁小安为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免去:
路长江的市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胡波、汪开伦、刘素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戴圣仁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33次会议
会议于2004年2月10日举行。主任王振有、副主任余昌志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王政文

、李国祥、刘克昌、郭仲藩、李国斌,秘书长张孝超和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市法

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

审议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

案),决定提请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

、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

员会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

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决定了市十

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间。

三、常委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1、检查、视察与调查
本届常委会坚持把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对民事诉讼法、消

防法、监狱法、税收征管法、矿产资源法、产品质量法、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专利法

、食品卫生法、义务教育法、档案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防洪法、水法、气象法等40多部

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还结合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每年都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在

执法检查中,始终抓住全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

热点难点问题,抓住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五个结合”:市与县(市)区两级人

大执法检查结合,人大执法检查与各执法机关自查自纠结合,人大执法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

及群众监督结合,执法检查与听取审议执法报告结合,执法检查与跟踪监督整改结合,提高

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此同时,常委会还注重搞好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重大违

法案件的监督,五年来,共对226件申诉案件进行了交办、督办,督促司(执)法机关运用

内部监督机制纠正和处理了一些违法案件,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密

切了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把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视察活动作为对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

院进行工作监督的重要手段,每年都要对重点工程、市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以及人民群众关

注的重要工作进行视察。五年来,共组织视察45次。
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根据新世纪的发展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加强

人大调研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期新阶段人大调研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措施。

实行“两个报告一起作”的制度,凡是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及其部门、市

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部门会前都要进行调查,并向会议

提交调查报告。常委会组织检查、视察、评议等重要活动,事前都要进行调查研究,常委会

主任会议成员每年都要进行一至二个重点课题调研。五年来,共组织各项调研120多次。
2、代表工作
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每年都召开全市代表小组长培训会,对本年度代表小组活动提

出指导性意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按规定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及时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视

察、调查;认真落实联系、走访、接待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组织年中政

情通报会,请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向代表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并进行评议,较好地

发挥了代表监督和促进市“一府两院”工作的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明

确提出办理代表意见不能满足于书面答复,必须以问题的解决程度为标准。五年来,代表在

人代会期间提出意见建议556件,在闭会期间提出意见建议263件,都进行了及时交办、转办

和督办,并采取对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对建议办理代表不满意的召开代表与承办单位见面会

当面督办等有效措施,促进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的逐年提高。召开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

,总结和推广做好代表工作的经验,开展评选先进代表、先进代表小组和先进代表工作者活

动,激发了代表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
3、信访工作
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积极反映民意,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认

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5547件,接待群众来访1020人次,帮助协调

解决了群众的一些实际问题。
4、研究与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会议报道和重要活动的宣传,较好地宣传了人大工作和人大制度。结合集

中述职评议,在市电视台举办了一次“亮相荧屏”活动,组织四名述职人员现场介绍自己履

行职务情况,回答观众的提问,提高了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效。坚持举办“宣传人大制度好新

闻”评选活动,选送参评的新闻作品,在全省人大新闻奖评选中连续3年获得二等奖。为了

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实践,常委会决定停办《黄石人大》杂志,集中力量

办好《人民代表之声》简报,并将《人民代表之声》改版为集刊,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

服务平台”,为向市各国家机关传递代表意见建议开通了“绿色通道”。结合实际开展人大

工作研究,每年举行一次市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会年会,组织撰写研究文章,交流研究成果。

承办

全国二十城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全国二十四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南方部分城市人大制度研

讨会,既交流了经验,又宣传了黄石,受到与会成员市代表的好评。
5、完善民主机制和工作制度
本届常委会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积累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努力进行新

的探索,民主机制、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对常委会决定

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决定权的行使更加规范;实行审议报告表

决制度,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各项报告,一律以无计名方式付诸表决(人代会是无

计名投票、常委会是按表决器),提高了审议的质量和权威;根据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

督条例的规定,启动对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拓宽了监督

的领域和范围;建立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

之下,既增加了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又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

第四节  党    组

书  记:陈家杰(2000.7撤职) 吴大国(2000.7.-2002.3)
余昌志(2002.3始任)
副书记:吴大国(任至2000.7)王政文(2002.3始任)
成  员:马俊卿(任至2002.3)王政文(任至2002.3)
李国祥  刘克昌  李国斌(2002.3.始任)
张孝超


第五节  工作机构

一、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机构
1、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曹祥家(任至2002.3)  胡晓峰(2002.3始任)
副主任委员:李存家(任至2002.3)
委  员:王大桥  王明庚(任至2002.3)
彭耀华  姚寿安
办公室主任:戴奇伟(任至2001.10)张秋来(2001.10始任)

2、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承运(任至2002.3)蔡可传(2002.3始任)


副主任委员:戴嘉甫(任至2002.3)王明庚(2002.3始任)
委  员:冯晓光  冯焕运  钱  勇  萧俊臣
办公室主任:邓海波(任至2000.10)严共亨(2000.10始任)


3、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  群(任至2002.3)周荣清(2002.3始任)


副主任委员:周荣清(任至2002.3)张明强(2002.3始任)
委  员:杨胜华  邹  勇  童矫胜
办公室主任:石贤淼

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良胜
副主任委员:邱标师(任至2002.3)张路元(2002.3始任)
委  员:黄文洲  曹礼炎  程  琪
办公室主任:王金岚

5、农村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良启(2002.3始任)
副主任委员:戴嘉甫(2002.3至2003.2)邱标师(2002.3始任)
委  员:李俊(2002.3始任)
办公室主任:吴有祥(2001.10始任)

二、常委会工作机构
1、秘书长:张孝超
副秘书长:曹祥林(任至2001.10)邵红英(任至2001.10)


袁能银 张海玲(2001.10始任)

2、办公室
主  任:阳安银(任至1999.4)张友耕(2000.2撤职)
张海玲(任至2001.10)张孝超(2001.10始兼任)
副主任:张友耕(任至1999.5)张海玲(任至2000.10)
张秋来(任至2001.10)戴奇伟(2001.10始任)

3、研究室
主  任:严共亨(任至2000.10)袁能银(2000.10始兼任)
副主任:苏  燕
4、人事代表工作室
主  任:李名钢(任至2001.10)李文良(2002.5始任)
副主任:李文良(任至2002.5)梁勋升(2002.5始任)

5、农村工作委员会
2001年3月设立,2002年3月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设立农村委员会后,农村工作委员会设

置随即撤销。
主  任:程良启(2001.10-2002.3)
副主任:吴有祥(任至2001.10)
6、机关党委
书  记:徐恩忠(任至2001.10)李  丽(女,2002.6始任)
7、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主  任:薛国强(1999.4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