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当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四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前往各城区交通路口、医院、学校、居民小区、集贸市场、文化广场等重要点位,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收看了文明创建暗访专题片,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条例规定的有关职责履行情况。各执法检查组召集人汇报了本组现场检查情况,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助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关键之举。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文明行为规范普及,让文明行为规范深入人心。要落实法定责任,强化监管实施,将集中式整治和常态化治理相结合,重点对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养犬等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形成法规的威慑效应。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执法检查成果,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销号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执法检查实效。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专题活动等载体,开展贴近市民生活、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市民随时随地感受到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要求,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要完善机制体制,加大保障力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推进、群众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激发全市各方面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继祥,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周庆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王见祥、姜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重迎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