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要求,6月6日、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健带领市人大农村委有关同志一行前往阳新县、开发区·铁山区等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阳新县西商农博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兴国镇宝塔村湖蒿专业合作社,开发区·铁山区大王镇海林生态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太子镇德夫油茶专业合作社调研,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各地出台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指导扶持政策措施,以及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等情况。
执法检查中,姜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开展学习培训,了解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注重从法律、法规、政策多个层面鼓励支持、规范指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三是要落实相关政策。根据“一法一办法”相关规定,在土地、用电、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及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急难愁盼”问题。四是要加强规范管理。要积极指导合作社规范运作,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引导合作社严格财务管理,做实成员账户,完善会计档案,实行财务公开,建立产权明晰、保护有力的会计核算体系。
市人大农村委主任委员刘海英、副主任委员陈新胜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