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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健调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时间:2024-06-12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健带领市人大农村委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查看了大冶市金湖街道、大箕铺镇,阳新县城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等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详细了解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建设成效、监督检查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市、县、部门、乡镇、村的工作情况汇报。

座谈会上,针对当前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群众参与程度不高、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姜健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规划引领。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对现有村庄规划进行修编完善。通过规划建设实施,统筹农村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等要素。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现实需求,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要注重文化保护,根据不同村庄的自然环境、民俗习惯和历史文化等,在环境整治中重点加强保护和修复,让村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三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开展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把握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要落实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完成目标任务;又要长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改善农村面貌,增进农民群众福祉。四是要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发挥主体作用。要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实现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让农民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激发广大村民内生动力。

市人大农村委主任委员刘海英参加调研活动。